当前位置:首页 > 邱老文稿 > 散文随笔 > 日常杂谈 > 详细内容
日常杂谈95:谈“责任”
发布时间:2024/4/16  阅读次数:30  字体大小: 【】 【】【
  

日常杂谈95:谈“责任”

在工作中,常有这种现象:一项决策出现失误,在追究责任时,却没人对此负责;一项任务,需要大家来做,最后却得不到具体落实。

生活里,我们也很习惯于这样的要求:××××,人人有责。但事实上,往往没几个人会真的履责。以至于人们戏称,所谓“人人有责”,实则是“人人都不用负责”。

出现这种现象,固然与一些人遇见利益就揽,遇见责任就推有关。但客观地说,在不少现象的背后,确也有一个责任主体不明的问题。对于不少工作任务,我们习惯于提出许多原则和要求,但却往往都没有明确要求谁去干,没有具体指明谁是责任人,谁该负哪个环节的责任。这常常是导致任务不落实、事情没人做的一个重要原因。

不能明确责任的主体,人们便免不了“撂挑子”。这在有些时候与人们的思想觉悟、工作热情等关系不大,而是受心理学上的一种“从众心理”的影响。面对一项需要履行的责任时,每个人依赖他人的反应而反应,结果常常是谁也没有去做。因而,需要履行责任的人越多,每个人的责任感就越会下降;责任的主体越是不明确,责任就越没有人去履行。

比如,老师正准备给学生上课,突然说要去隔壁屋子取东西,老师刚去不久,就传来他从凳子上摔下来的声音。这时,学生的反应随其人数的多寡而不同。当有满屋子的学生时,自始至终,没有一个学生肯站起来去看看。当有三四位学生时,他们会你看我、我看你,犹豫一会儿,最后有一位学生起身去看看怎么回事。而当只有一个学生时,这个学生想也没想,立马起身想去帮忙。生活中这样的现象还有很多。比如,突然有人出现倒地、落水、被人挟持等紧急情况,周围的人越多,人们就越不可能提供必要的帮助,而最终沦为“看客”。对此,我们并不能简单地以冷漠视之,而应当看到“从众心理”的影响。

明确责任的主体,是消除“从众心理”影响的有效办法。专家建议,当你身处危境之中,面对一群无动于衷的人时,挽救自己的最好办法就是明确请求某一个具体的人提供帮助。比如:“那位穿衬衣的高个子先生,请帮我”等等。工作中,这个道理也是适用的。我们在部署一项任务时,如果明确要求由谁来具体做这件事,由谁来具体完成那件事,最后落实的情况常常就大不一样。

事实上,当责任分解到具体的人身上,责任就会变成一个很清晰的压力和动力,促使个体去自觉履责。同时,强调个体的“我”应承担哪些具体责任,效果就要比提出一些抽象的要求再笼而统之地说“人人有责”好得多。而在另一方面,也只有当责任的主体明确后,我们的“问责”才能有效地施行。近年来,在有的工作部署中,已经明确提出“第一责任人”的要求,一些单位各种岗位责任制也日臻完善、具体、明确,这是一个可喜的现象,从一个侧面说明我们开始遵从人们的心理特点和规律。深入研究和运用这些规律,必能更好地推动我们的工作。

我要评论
  • 匿名发表
  • [添加到收藏夹]
  • 发表评论:(匿名发表无需登录,已登录用户可直接发表。) 登录状态:未登录
最新评论
所有评论[0]
    暂无已审核评论!
 

版权所有:天中山教师笔会  办公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丰庆路正商世纪港湾24-11-81

 QQ:929300821  QQ49969544  来稿信箱:rnjyxx@126.com

2008-2023   中网(zw78.com)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903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