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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教育:一个沉重的话题
发布时间:2021/9/13  阅读次数:420  字体大小: 【】 【】【
  

校园安全教育:一个沉重的话题

    ——关于校园安全问题的调查

    1991年我国第一部全面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后,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可以说是又加了一道除了家庭、校园之外社会筑成的安全大堤。然而据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建筑物倒塌、事物中毒、溺水、治安事故等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相当于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消失!这个触目惊心的数字再次敲响了校园安全警钟。
    一、意外伤害成了头号威胁
    春游没有了,课间活动减少了,体育课简单得不能再简单,尽管这样,校园伤害事件仍令家长和学校谈之色变。据调查,中小学生人身伤害的第一因素就是意外伤害,其中发生在校园中的伤害事件占了相当大的比例。比如,楼道拥挤造成学生受伤、课间追跑打闹造成划破或骨折、课堂上被铅笔头扎伤、实验过程中被烫伤、溺水身亡等意外事件令人防不胜防。
    教育界人士普遍认为,在增强学校、家长、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的同时,要从根本上解决校园的安全问题,必须通过校园安全立法,以法律特有的强制性、权威性来规范校园安全管理行为。有关人士呼吁,校园安全立法亟待解决的问题是,明确校园安全主体,建立健全校园各类安全机构;从学校及师生安全需要的实际情况出发,明确社会各个方面、特别是学校安全管理的规范要求,并采取有力的措施,保证规范落到实处,确保学校及师生安全万无一失。
    安全事故已经成为14岁以下少年儿童的第一死因。2003年,辽宁省海城由于饮用有问题的豆奶致使近3000名学生集体中毒;2003年,北大、清华校园餐厅发生令人震惊的爆炸案;某市组织一群学生参加体育加试,由于汽车严重超载,导致车祸,掉进深山的孩子多数无法生还;在某省一学校的晨会上,上千名学生在楼梯争相拥挤,不幸造成28名学生被挤死,59人受伤……
    由团中央、教育部、公安部、全国少工委主办的“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活动组委在北京、上海、广东、陕西等10个省市进行的关于中小学安全问题的调查显示,家长担心孩子受到伤害的地方依次为:学校占51.44%,公共场所占36.32%,自然环境占10.44%,家里占1.8%。这一调查表明,学校成为家长们最担心孩子受到伤害的地方。
    二、安全意识和严格管理一个也不能少
    “大灰狼”并不是只简单地潜伏在校园。19981118日“流星雨”事件中,14岁的花季少女因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被歹徒支走同行的堂弟后,骗至公园深处,遭到残忍杀害。
    校园中最常见的一类事故是集体食物中毒,由此造成的伤亡每年都有。2000919日,江西南昌第二师范学校发生一起集体食物中毒事件,46名学生食用了农药残留超标准的蔬菜后被送往医院抢救。这类事故中的很大一部分是由于食堂管理不善导致食品卫生不合格造成的。
    剖析这些事故,我们认为最重要的就是安全意识和严格管理一个也少不得。教育问题专家孙云晓认为,目前一些学校管理上没有考虑到学生的年龄、心理及生理特点,管理过于成人化、封闭化,要求过于整齐划一;有的学校疏于管理,工作松懈;一些学校对学生的养成教育做得不够,如文明礼让教育,平时也没有明确的安全意识,确少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
    针对校园安全,我们认为,一是要加强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制教育。通过教育,首先在校园内部杜绝违法事件发生,学校领导、教职工要正确引导学生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采取相应的防范举措,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建立校园安全体系。学校要有专人专司校园保卫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如设立“法制副校长”。公安机关对学校保卫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整顿,建立和完善保卫队伍。管理上实行校门封闭、凭证出入制度,严防犯罪分子混入校园内部,维护好校园安全。三是加大打击力度,实行“包校”制度,由有关领导牵头,建立长期固定的联系,及时解决学校及其周边地带治安隐患,还学校一片净土。
    学生本来就缺乏自我保护能力,是很容易受到伤害的群体。相对而言他们在学校停留的时间长,如果学校管理工作漏洞多,势必会造成安全问题。如此,又怎能让家长不为孩子的安全担心呢?
    三、安全教育的重点是让学生远离危害
    无论是天灾还是人祸,其实80%的意外伤害可以避免。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的青少年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弱,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多少年来,教育部多次发文件、下通知,三令五申要求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可以说对校园安全和安全教育都非常重视。
    为了扫除校园安全隐患,目前,教育部已将安全教育列入2004年的工作重点,并明确指出:要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内容之中,全面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培养学生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这不仅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也是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要求。
    实际上自1996年起,我国就建立了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将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我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我校也以主题班会、板报、广播等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并对教学楼护栏进行了加高加固,达到了规定标准;在楼梯间挂出了“靠右走不跑步”警示牌,楼梯划设了中心线等,这些都对学生避免意外伤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近年来,我县教育界针对威胁学生安全的校舍、消防、交通、饮食、传染性疾病以及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等不安全因素,推出了一系列措施:一是联合公安、交警、城管、工商等部门,对学校进行拉网式安全排查,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二是告戒、提醒家长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三是针对学生的身心特点,让学生查找自己身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自我教育;四是进一步完善四项安全制度,即校园安全应急制度、校园安全自检制度、师生外出审批制度和校园安全报告制度。对于发生的安全隐患和发生的安全事故,必须在立即妥善处置的同时进行上报,最大限度地消除了不安全因素和不良影响。
    200312月,市、县先后下发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学校校舍安全工作,保证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通知要求,做好校舍安全的排查工作,加快现有校舍危房的改造步伐和安全管理工作,严防煤气中毒和火灾事故,严防冻伤学生,保障师生饮食卫生,保障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平舆“11.12”杀人事件发生后,我县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的黑网吧和黑电子游戏厅。为了配合行动,对学生进行教育,我校先后在中、高年级中举行了《珍爱生命,学会自救》主题班会,要求学生过马路左右看、不和陌生人说话、家长按时接送等,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打造“平安校园”,确保学生安全健康,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生活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与祥和。保护中小学生安全,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四、校园呼唤安全立法
    许多专家、学者呼吁要“依法治校”,尽快把校园安全管理纳入立法议程,用《校园安全法》规范校园安全管理。近些年的全国人大会议期间,校园安全成为诸多代表共同关心的问题。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导师陈大鹏代表在议案中提出,长期以来,涉及亿万师生安全、学校稳定、保障校园正常秩序的学校保卫工作无法可依,这与依法治校的要求不相适应。他呼吁,尽快制定《校园安全法》。
    增强学校、家长、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的同时,要从根本上解决校园安全问题,必须通过校园安全立法,以法律特有的强制性、权威性,来规范校园安全管理行为。我校领导和教师普遍认为,学校是育人的场所,需要稳定和良好的秩序,可是目前校园的安全状况令人担忧,制定相关法律迫在眉睫。
    2001年上海出台了我国第一部《学生意外伤害事故赔偿办法》,2002年教育部颁发了《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这些法规的相继出台,为校园筑起了一道安全屏障。
让花朵远离伤害,远离危险,在安全而健康的环境中茁壮成长,这是全社会的共同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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