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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性难改
我是从小时就看着电影《三毛流浪记》长大的,因为那时是少年,所以对这个电影情有独钟。
张乐平老先生创造这个“三毛”形象时,一定有他自己想给这个人物“立传”的意思,也无非表明生长在旧社会穷人家的孩子,生活得多么不易。小时候看的时候,都受着一种感染,总被剧中“三毛”的滑稽可笑感到寓教于乐。
小时是小时,现在长大了,长老了,再回头看这“三毛”,就觉得有些不对劲。穷人家的孩子,就是穷人家的孩子,你想从根本上来改变,就有些艰难。我记得其中有一段“三毛”卖身,被富家人买来,先要问:“是好人家的孩子吗”?仆人赶忙回答:“是,可懂事了。”好人家懂事的孩子谁肯卖呢?穷得没法子了,只求讨口饭吃。
富人把“三毛”买了去,里外一打扮,还真就是象换了一个人,装束变了,人也变了,连称呼都变了,可就有一样没有变:就是穷人的骨头没变,没受到文化教育的顽性没变,偷盗东西的“贼性没改”。
后来的笑话闹了很多,小时候看的时候觉得“三毛”真可爱,整治有钱人家的招子让人开心,回骂富人的话令人解气,觉得“三毛真了不起”。
现在看呢?情况就大不同了,象这种顽劣孩童,如果现在还有衍生的话,那还不是一种令人作呕的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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