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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子的故事
如果那种生物学的观念能够帮助我们去欣赏人生的韵律美,那也证明我们能力有限。我们如将人类即是动物这一点描写得更准确清楚,就能使我们得到较正确的印象,使我们更能了解自己,以及人类文化的进步。人类的天性是以我们动物世系为根据的,当我们对天性有了更正确更深切的认识时,我们就曾产生一种较慷慨的同情,或甚至产生一种宽裕的玩世态度。由委婉地提醒我们自己我们是尼安特韬两种人或北京人(TheNeanderthalorthePekingman)的子孙,再说远一点,我们是人猿的子孙,于是我们终于能够轻视我们的罪恶和缺点,同时赞叹我们的猴子式的聪明,这就是所谓人类喜剧的意识。谭克莱伦(ClarenceDay)在他那篇《人猿世界》(ThisSimianWorld)里那种发人深省的论文,就曾表现出这种美妙的思想,当我们阅读这篇论文时,我们会宽恕一切人类:检查官、宣传主任、法西斯的编辑、国社党的无线电报告员、国会议员、立法委员、独裁者、经济学家、国际会议代表,以及那种干涉别人的生活的好管闲事者。因为我们已开始了解他们了。
从这种意义上讲来,我现在愈加能够体会《西游记》这部中国伟大的猴子故事的智慧和见识。我们在这一观点上,对于人类历史的演进,便能得到更亲切的认识;人类历史的演进和那些半人类的动物到西天去参圣的行程,真是多么相似啊——孙悟空好似代表人类的智能,猪八戒代表较卑下的天性,沙和尚代表常识,玄奘法师则代表智慧和圣道。玄奘法师在这些怪异的随从保护之下,由中国出发到印度去取经。人类进展的事迹,就是像一群都有缺点的动物的谒圣行程一样,为了他们具着愚笨和恶作剧,所以不断地遭逢着许多危险和好笑的情境。法师每每须纠正并责罚那恶作剧的猴子,和风流自赏的猪仔,因为他们不完美的心思和卑鄙的情欲,常常使他们陷入各种窘境。在这个由人类到神佛的参拜旅程中,人性脆弱的本能、愤怒、复仇、暴躁、肉欲、不宽恕,尤其是自大和不谦逊的本能,不断地暴露出来。人类的技巧增高时,破坏力也同时加高,因为我们现在都像那只有法术的猴子一样,能腾云驾雾,在空中大翻筋斗(即飞机在空中倒飞侧飞),由我们的猴腿上拔下毫毛,使它们变成小猴,去攻击我们的敌人,敲打天门,粗野无礼地把看门人推开,要求和天神同等并列。
这只猴子是聪慧的,但是很自大;他有厉害的法术,可以闯入天门,可是没有相当健全、平衡和冷静的精神在天上安静地过生活。所以他对这个尘世的生活,资格很够,可是对于天上的那些不配的神仙生活,他的资格却还差得远呢。他的品性上有一些粗鄙的、恶作剧的、叛逆的质素,好比黄金里有着未曾炼净的渣滓,所以在上半部《西游记》里,当他未曾参加西行取经时,有一次他跑到天上去,造成了一种可怕的局面,像一只从动物园里铁笼中逃出来的野性狮子一样,为了有一种不能悛改的恶作剧的习性,他曾破坏了西天王母娘娘款待天上神仙所开的年宴,他因为未曾被邀请参加蟠桃盛会,不禁大怒,假扮着上帝的使者,遇着赤脚大仙去赴会,即谎骗他宴会的地址已改,使他走错了地方,自己变成赤脚大仙的样子,跑去参加盛会。上他当的神仙为数很多。他跑到宝阁,才知道他是最先光临的贵客。除了那些在右厢走廊下看管几瓮玉液琼浆的仆人外,一个宾客也没有到。他就使个神通,拔下几根毫毛,放入口中,嚼碎喷去,喝一声变,即刻变做几个瞌睡虫,把那些仆人全弄睡了,于是便把那几瓮仙酒喝完。喝得半醉跌跌撞撞地跑进大厅,把摆在台子上的蟠桃也吃光。当那些客人来临看见宴会席上的那种杯盘狼藉的情形时,他已跑到太上老君的家里去弄把戏了,设法偷吃了太上老君的长生不老金丹。后来,他一则恐怕这把戏发生严重的后果,二则因为不曾被邀请去参加蟠桃盛会,心里很是愤愤不平,所以即偷偷地离开天上回到了他的花果山,又做起猴王来,并对小猴们说他厌恶上天。于是他便举起背叛上天的旗帜,在旗上写着“齐天大圣”的字样。接着,这只猴子就和上天发生猛烈的战争,他并没有败北,后来还亏观世音菩萨在云中用了花枝把他打倒,总算把他捉住了。
我们永像这只猴子一样在做叛逆的行为,我们没有和平,也没有谦卑,一直到观世音菩萨从天上抛下花枝,把我们克服了才止。我们直需等到科学把宇宙间的一切界线探索出来后,才会得到真正谦卑的教训。在那部故事里那只猴子被捉住后还在背叛不已,质问天上的玉皇大帝为什么不在神仙中给他一个更高的名位,最后还要和如来佛或者上帝打个赌,才肯降服。他说,以他的法力他能够跑到天地的尽头,如做到了,应实授他“齐天大圣”的名号,如不能的话他便情愿一辈子屈服。于是他跳到空中,一个筋斗,风驰电掣地不知过了多少路,等他停下来时,只见五根肉红柱子,他便以为一定是人迹罕到的尽头了。为证明他曾到过这地方起见,他在第三根柱子根下,撒了一泡猴尿,很得意地跑回来,把他的行程告诉佛祖。佛祖于是张开那只手,叫他闻闻中指下边的气味,告诉他说,他始终不曾跑出佛祖的一只手掌。这时猴子才低头认输,被佛祖用铁链缚在石上,经过了五百年,才由玄奘法师将他释放,跟着到西天去取经。
这只猴子——就是我们的小影——尽管其自大和恶作剧,终究还是一只极其可爱的动物。所以人类尽管有许多弱点,尽管有许多缺点,我们仍必须爱人类。
猴子般的形象
因之,《圣经》上所说我们是以上帝的形象来造成的那种观念,我们必须抛开,我们觉得我们是由猴子的形象而来的,同时,如把我们和那完美的上帝相比,相差之远,犹如蚂蚁和我们一样的小巫见大巫。我们是聪明的,这一点,我们十分相信。因为我们确有心智。所以对自己的聪明常常有点骄傲,可是生物学家却来对我们说,这个心智,可以用言语来表示的思想而论,尚是一种晚近的发展,在那些构成道德本质的要素中,除了心智外,还有一些动物的,或也可说野蛮的本能,这些动物力比心智更大,而事实上也就是这些东西使我们在团体生活中做出各个的错误行为。这样我们更能了解那个自傲的人类心智的性质。第一,我们见到这个心智是一个相当智慧的心智,但也颇有缺憾。我们考据人类头颅的进化,知道它不过是一根脊椎骨长大起来而成的,所以它是跟脊髓的功用一样,只是在意识到危险,应付外边的环境,和保存生命——但不在于思想。思想的工作大都是做得极笨拙的。贝尔福爵士(LordBailfor)曾说:“人类的头脑对于寻求食物,和猪鼻一样的重要。”这一句话已可使他不朽了。我以为这句话并不代表有真正的玩世态度。我以为他说这话,不过是基于他对人类的一般的理解而已。
我们由创始的方面了解我们人类的不完美。不完美吗?很对,造物主就是把我们造成这个样子的。不过问题不在这里。主要的一点是:我们的远祖都像人猿泰山那样,在森林中游憩,由这个树枝荡到那个树枝,或像长尾猴那样,用一只臂膀或尾巴钩住树枝倒悬着①。在我的心目中,以人类的进化而论,把各个阶段分开来看,可说都是极其完美的。可是现在,我们却须做一种困难万倍的调整工作。
当人类在创造自己的文化时,所走的路径,在生物学方面讲来,也许会使造物主吓一大跳。以适应大自然而论,生于大自然的一切动物是极完美的,因为造物主已把那些不能适应大自然的动物都灭尽了。可是现在我们毋庸适应大自然,我们只须适应自己,适应文化。在大自然的怀抱中,一切本能都是美好的、健全的,但是在社会中,我们把一切本能都叫做野蛮。每只老鼠都偷吃东西——但它并不因这种行为而有损于道德或变成更不道德。每一只狗都吠,每一只猫晚上总不回家,或是破坏物件。每只狮子都杀害其他动物,每匹马看见危险都跑开,每只乌龟都把一天宝贵的光阴在睡眠中消磨掉,每只虫儿、爬行动物、鸟儿和兽类都在大庭广众之间生产子嗣。以文明世界的语词来说,每只老鼠都是盗贼,每只狗都太会吵闹,每只猫儿假如不是艺术品的野蛮破坏者,便是“不忠实的丈夫”,每只狮子或老虎都是嗜杀者,每匹马都是懦怯者,每只乌龟都是懒鬼,最后千百种虫儿、爬行动物、鸟儿和兽类一律都是淫猥的,世间事的评价有着多么重大的变动啊!这就是使我们惊讶造物主为什么把我们造得这样不完全的理由。
论不免一死
因为我们有这么个会死的身体,以至于遭到下面一些不可逃避的后果:第一,我们都不免一死;第二,我们都有一个肚子;第三,我们有强壮的肌肉;第四,我们都有一个喜新厌旧的心。这些事实各有它根本的特质,所以对于人类文明有很重要的影响。因为这种现象太明显了,所以我们反而不曾想起它。我们如果不把这些后果看清楚,便不能认识我们自己和我们的文明。
人类无论贵贱,身躯总是五六尺高,寿命总是五六十岁。我疑惑这世间的一切民主政治、诗歌和哲学是否都是以上帝所定的这个事实为出发点的。大致说来,这种办法颇为妥当。我们的身子长得恰到好处,不太高,也不太低。至少我对于我这个五尺四寸之躯是很满意的。同时五六十年在我看来已是够悠长的时期;事实上五六十年便是两三个世代(Generation)了。依造物主的安排方法,当我们呱呱堕地后,一些年高的祖父即在相当时期内死掉。当我们自己做祖父的时候,我们看见另外的小婴儿出世了。看起来,这办法真是再好也没有。这里的整个哲学便是依据下面的这句中国俗语——“家有千顷良田,只睡五尺高床。”即使是一个国王,他的床,似乎不需超过七尺,而且一到晚上,他也非到那边去躺着不可。所以我是跟国王一样幸福的。无论这个人怎么样的富裕,但能超过《圣经》中所说的七十年的限度的,就不多见,活到七十岁,在中国便称为“古稀”,因为中国有一句诗:“人生七十古来稀。”
关于财富,也是如此。我们在这生命中人人有份,但没有一个人握着全部的抵押权。因此我们对于人生可以抱着比较轻快随便的态度:我们不是这个尘世的永久的房客,而是过路的旅客。地主、佃户,都是一样的旅客。这种观念减弱了“地主”一词的意义。没有一个人能实在地说,他拥有一所房子或一片田地。一位中国诗人说得好:
苍田青山无限好,
前人耕耘后人收;
寄语后人且莫喜,
更有后人乐逍遥!
人类很少能够体念到死的平等意义。世间假如没有死,那末即使是圣海伦那(St.Helena)在拿破仑也要觉得毫不在乎,而欧洲将不知是要变成个什么样子。世间如果真没有死,我们便没有英雄豪杰的传记,就是有的话,作者也一定会有一种较不宽恕,较无同情心的态度。我们宽恕世界的一切伟人,因为他们是死了。他们一死,我们便觉得已和他们消灭了仇恨。每个葬礼的行列都似有着一面旗帜,上边写着“人类平等”的字样。万里长城的建造者,专制暴君秦始皇焚书坑儒,制定“腹诽”处死的法律;中国人民在下面那首讲到秦始皇之死的歌谣里,表现着多么伟大的生之欢乐啊!
秦始皇奄僵①!
开吾民,
据吾床,
饮吾酒,
唾吾浆,
餐吾饮,
以为粮;
张吾弓,
射东墙,
前至沙丘当灭亡!
人类喜剧的意识,与诗歌和哲学的资料,大都是如此而产生的。能鉴到死亡的人,也能见到人类喜剧的意识,于是他即很迅速地变成诗人了。莎士比亚写哈姆莱特寻找亚力山大帝的高贵残骸遗灰,“后来他发现这灰土也被人家拿去塞一个啤酒桶的漏洞”;“亚力山大死了,亚力山大葬了,亚力山大变成尘土了,我们拿尘土来做粘土,为什么不可以去塞一个啤酒桶的漏洞呢?”莎士比亚写这段文字时,已经变成了一个深刻的诗人了。莎士比亚使李却王二世谈到坟墓、虫儿、墓志铭,谈到皇帝死后,虫儿在他的头颅中也玩着朝廷上的滑稽剧,又谈到“有一个购买田地的大买主,经过着法令、具结、罚金、双重证据和收回,结果他虽花了如许罚金(Fines),但仍变成一个良好的头顶满装着精致的尘土(FinePlatefulloffinedirt)。”莎士比亚在这地方即表现着最优越的喜剧意识。奥玛·迦(OmarKhayyam,十世纪波斯诗人)及中国的贾凫西(别名木皮子,一位隐居的中国诗人),都是从死亡的意识上获得他们的诙谐心情,以及对历史的诙谐解释。他们从那些在皇帝的坟墓里住着的狐狸来借题发挥庄子的全部哲学,也是基于他对于一个骷髅的言论。中国的哲学到庄子的时代,才第一次蕴含着深刻的理论和幽默的成分:
庄子之楚,见空骷髅,然有形;檄以马捶,因而问之曰:“夫子贪生失理,而为此乎?将子有亡国之事,斧钺之诛,而为此乎?将子有不善之行,愧遗父母妻子之丑,而为此乎?将子有冻馁之患,而为此乎?将子之春秋故及此乎?”于是语卒,援骷髅枕而卧……
庄子妻死,惠子吊之。庄子则方箕踞鼓盆而歌。惠子曰:“与人居,长子老身,死不哭,亦足矣;又鼓盆而歌,不亦甚乎?”
庄子曰:“不然。是其始死也,我独何能无慨然?察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徒无形也,而本无气。杂乎芒芴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今又变而之死,是相与为春秋冬夏四时行也。人且偃然寝于巨室,而我噭噭然随而哭之,自以为不通乎命。故止也。”
当我们承认人类不免一死的时候,当我们意识到时间消逝的时候,诗歌和哲学才会产生出来。这种时间消逝的意识是藏在中西一切诗歌的背面的——人生本是一场梦;我们正如划船在一个落日余晖返照的明朗下午,沿着河划去;花不常好,月不常圆,人类生命也随着在动植物界的行列中永久向前走,出生、长成、死亡,把空位又让给别人。等到人类看透了这尘世的空虚时,方才开始觉悟起来。庄子说,有一次做个梦,梦见自己变成蝴蝶,他也觉得能够展开翅膀来飞翔,好像一切都是真的,可是当他醒来时,他觉得他才是真实的庄子;但是后来,他陷入颇滑稽的沉思中,他不知道到底是庄子在梦做蝴蝶,还是一只蝴蝶在梦做庄子。所以人生真是一场梦,人类活像一个旅客,乘在船上,沿着永恒的时间之河驶去,在某一个地方上船,在另一个地方上岸,好让其他河边等候的旅客上船。假如我们不以为人生实是一场梦,或是过路的旅客所走的一段旅程,或是一个连演员自己也不知道是在做戏的舞台,那么,人生的诗歌连一半也不曾存在了。一个名叫刘达生的中国学者在给他朋友的信中写着:
世间极认真事,曰:“做官”;极虚幻事,曰:“做戏”;而弟曰愚甚。每于场上遇见歌哭笑骂,打诨插科,便确认为真实;不在所打扮古人,而在此扮古人之戏子。一一俱有父母妻儿,一一俱要养父母活妻儿,一一俱靠歌哭笑骂,打诨插科去养父母活妻儿,此戏子乃真古人也。又每至于顶冠束带,装模作样之际,俨然自道一真官,天下亦无一人疑我为戏子者,正不知打恭看坐,欢颜笑口;与夫作色正容,凛莫敢犯之官人,实即此养父母活妻儿,歌哭笑骂打诨插科,假扮之戏子耳!乃拿定一场戏目,戏本戏腔,至五脏六腑,全为戏用,而自亦不觉为真戏子。悲夫!
论肚子
凡是动物便有这么一个叫做肚子的无底洞。这无底洞曾影响了我们整个的文明。中国号称美食家的李笠翁在《闲情偶寄》卷十二《饮馔部》的序言里,对于这个无底洞颇有怨尤之言:
吾观人之一生,眼、耳、鼻、舌、手、足、躯骸,件件都不可少,其尽可不设而必欲赋之,遂为万古生人之累者,独是口腹二物。口腹具而生计繁矣,生计繁而诈伪奸险之事出矣。诈伪奸险之事出,而五刑不得不设。君不能施其爱育,亲不能遂其恩私,造物好生而亦不能逆行其志者,皆当日赋形不善,多此二物之累也。
草木无口腹,未尝不生;山石土壤无饮食,未闻不长养;何事独异其形,而赋以口腹?即生口腹,亦当使如鱼虾之饮水,蜩螗之吸露,尽可滋生气力,而为趱跃飞鸣。若是,则可与世无求,而生人之患熄矣。乃既生以口腹,又复多其嗜欲,使如豁壑之不可厌,多其嗜欲,又复洞其底里,使如江河之不可填,以致人之一生,竭五官百骸之力,供一物之所耗而不足者。吾反复推详,不能不于造物主是咎,亦知造物于此,未尝不自悔其非,但以制定难移,只得终遂其过。甚矣,作法慎初,不可草草定制!
我们既有了这个无底洞,自须填满。那真是无可奈何的事,我们有这个肚子,它的影响确已及于人类历史的过程。孔子对于人类的天性,有着深切的了解,他把人生的大欲简括于营养和生育二事之下,简单地说来,就是饮食男女。许多人曾抑制了色,可是我们不曾听见过有一位圣人克制过饮食。即使是最神圣的人,总不能把饮食忘记到四五小时之上。我们每隔几小时脑海中便要浮起“是吃的时候了吧?”这一句话,每天至少要想到三次,多者四五次。国际会议在讨论到政治局势的紧要关头时,也许因吃午餐而暂告停顿。国会须依吃饭的钟点去安排议程。一个需要五六小时之久而碍于午餐的加冕典礼,将立被斥为有碍公众生活。上天既然赋予了我们肚子,所以当我们聚在一起,想对祖父表示敬意的时候,最好是替他举行一次庆寿的宴会。
所以这是不无原因的,朋友在餐席上的相见就是和平的相见。一碗燕窝汤或一盆美味的炒面,对于激烈的争辩,有缓和的效用,使双方冲突的意见,会和缓下来。叫两个空着肚子的好朋友在一起,总是要发生龃龉的。一餐丰美的饮食,效力之大,不只是延长到几小时,直可以达到几星期,甚至几个月之久。如果要我们写一篇书评去骂三四个月以前曾经请我们吃过一餐丰盛晚餐的作家的作品,我们真要犹豫不能落笔。正因为如此,所以洞烛人类天性的中国人,他们不拿争论去对簿公庭,却解决于筵席之上。他们不但是在杯酒之间去解决纷争,而且也可用来防止纷争。在中国,我们常设宴以联欢。事实上,也是政治上的登龙术。假使有人去做一次统计的话,那么他便会发现一个人的宴客次数与他的升官速度是有一种绝对的关系存在的。
可是,我们既然天生如此,我们又怎能背道而行呢?我不相信这是东方的特殊情形。一个西洋邮务总长或部长,对于一个曾请他到家里去吃过五六次饭的朋友和私人请托,怎么能够拒绝呢?我敢说西洋人是与东方人一样有人性的。那惟一的不同点,是西洋人未曾洞察人类天性,或未曾按着这人类天性去合理地进行组织他们的政治生活。我猜想的西洋的政治圈子中,也有与这种东方人生活方式相同的地方,因为我始终相信人类天性是大抵相同的,而同在这皮肉包裹之下,我们都是一样的。只是那习惯,没有像中国那样普遍而已。我所听见的事情,只有政府官吏候选人摆了露天茶会请区内选民的眷属,拿冰淇淋和苏打水给他们的小孩子吃,以贿赂他们的母亲。这样请了大家一顿之后,人们自然不免相信“他是一个和气的好人”了,这句话是常常被当做歌曲唱着的。欧洲中世纪的王公贵族,在婚事或寿辰的时候,总要以丰盛的酒肉,设宴请佃户们开怀大吃一餐,这也无非是这种事情的另一表现方式而已。
我们基本上受这种饮食的影响非常之深,在饥饿的时候,人们不肯工作,主角歌女不肯唱歌,参议员不肯辩论,除了在家里图一顿饱餐这目的之外,做丈夫的为什么要整天在办公室里工作流汗呢?因此有一句俗话说,博得男人欢心最好的办法,便是从他的肚子入手。当他的肉体满足了以后,他的精神也便比较平静舒适,他也便比较多情服帖了。妻子们总是埋怨他的丈夫不注意她们的新衣服,新鞋子,新眉样,或新椅套,可是妻子们可曾有埋怨他的丈夫不注意一块好肉排一客好煎蛋吗?……除了爱我们幼时所爱吃的好东西之外还有什么呢?
一个东方人在盛宴当前时是多么精神焕发啊!当他的肚肠填满了的时候,他是多么轻易地会喊出人生是美妙的啊!从这个填满了的肚子里透射出了一种精神上的快乐。东方人是靠着本能的,而他的本能告诉他,当肚子好着的时候,一切事物也都好了,所以我说在东方人生活是靠近于本能,以及有一次使他们更能公开承认他们的生活近于本能的哲学。我曾在别处说过,中国人对于快乐的观念是“温、饱、黑、甜”——指吃完了一顿美餐上床去睡觉的情景。所以有一个中国诗人说:“肠满诚好事,余者皆奢侈。”
因为中国人有着这种哲学,所以对于饮食就不固执,吃时不妨吃得津津有味。当喝一口好汤时,也不妨啜唇作响。这在西方人就是无礼貌。所谓西方的礼节,是强使我们鸦雀无声地喝汤,一无欣赏艺术地静静吃饭,我想这或许就是阻碍西方烹调技术发展的真原因。西方人士在吃饭的时候,为什么谈得那么有气无力,吃得那么阴森,规矩高尚呢?多数的美国人都没有那种聪明,把一根鸡腿啃个一干二净;反之,他们仍用刀叉玩弄着,感到非常苦恼,而不敢说一句话。假如鸡肉真真是烧得很好的话,这真是一种罪过。讲到餐桌上的礼貌,我觉得当母亲禁止小孩啜唇作响的时候,就是使他开始感觉到人生的悲哀。依照人类的心理讲,假使我们不表示我们的快乐,我们就不会再感觉到快乐,于是消化不良、忧郁、神经衰弱,以及成人生活中所特有的精神病等都接踵而来了。当堂倌儿端上一盘美味的小牛排时,我们应该跟法国人学学说一声“啊”,尝过第一口后,像动物那样地哼一声“嗯!”欣赏食物不是什么可羞的事。有健康的胃口不是很好吗?不,中国人却就两样。吃东西时礼貌虽不好,可是善于享受盛宴。
事实上,中国人之所以对动植物学一无贡献,是因为中国的学者不能冷静地观察一条鱼,只想着鱼在口中的滋味,而想吃掉它。我所以不信任中国的外科医生,是因为我怕他们在割我的肝脏找石子的时候,也许会忘记了石子,而想把我的肝脏放到油锅里去。当中国人看见一只豪猪时,便会想出种种的吃法来,只要在不中毒的原则之下吃掉它。在中国人看来,不中毒是惟一实际而重要的问题。豪猪的刺毛引不起我们的兴趣。这些刺毛怎样会竖立的?有什么功用?它们和皮怎样生连着?当它看见仇敌时,这些刺毛怎样会有竖立的能力?这些问题,在中国人看来是极其无聊的。中国人对于动植物都是这样,主要的观念是怎样欣赏它,享受它,而不是它们是什么。鸟的歌声,花的颜色,蓝的花瓣,鸡肉的肌理,才是我们所关心的东西。东方人须向西方人学习动植物的全部科学,可是西方人须向东方人学习怎样欣赏花鱼鸟兽,怎样能赏心悦目地赏识动植物各种的轮廓与姿态,因而从它们联想到各种不同的心情和感觉。
这样看来,饮食是人生中难得的乐事之一。肚子饿不像性饥渴那样受着社会的戒律和禁例,也大致不会发生什么有损于遭德的问题,这是值得愉快的。人类在饮食方面比在性方面较少矫揉造作。哲学家、诗人、商贾能跟艺术家坐在一起吃饭,在众目昭彰之下,做喂饲自己的工作而毫不害羞,这真是不幸中的大幸,虽则也有些野蛮民族对于饮食尚有一些羞怯的意识,仍愿独个儿到没有旁人的地方才敢吃。关于性的问题,以后再讨论,我们在这里,至少可以看见一种本能,这本能如不受阻碍,即可减少变态及疯狂和犯罪的行为。在社会的接触中,饥饿的本能和性的本能其差异是显然的。可是事实上饥饿这种本能,前面已经讲过,是不会牵涉到我们的心理生活,而实是人类的一种福利。其理由即因人类能对这个本能非常坦白,毫不讳饰。因为饮食没有拘束,所以也就没有精神病、神经官能症,或各种变态了。临唇之杯不免有失手之虞,可是一进唇内,就比较没有什么意外。我们坦白地承认人类都要吃饭,可是对于性的本能,非但不如此,并加以抑制。假如食欲满足了,麻烦就少。顶多有些人患消化不良症、胃疮,或肝石症,或有些人以牙齿自掘坟墓——现代中国少数的要人颇有几个是如此的——但即使如此,他们也并不以为可羞。
所以社会的罪恶从性欲问题产生的多,而从饮食问题产生的少。刑事条文为奸淫、离婚,和侵犯女性等案而设者为多,因饮食而违犯不合法、不道德或背信罪者就很少。顶多不过是有些丈夫去搜索冰箱里的食物,但是我们很少听见因此而遭绞杀的。假如真有这么一件案件上了法庭,法官对于被告一定也会表示同情。因为我们都愿坦白承认大家必须饮食。我们对饥民表示同情,却不曾对尼姑阉里的尼姑表示同情。
这种推论并不是无中生有的,因为我们对于饮食的问题,总比性欲问题明白得多。满洲家的女孩儿在出嫁之前,必须受烹调的训练,同时也受关于恋爱之术的训练,但世界上可有别处的人实行这种教育吗?饮食问题已接受知识之光,可是性的问题仍是被神仙故事、神话和迷信所包围。饮食问题可以说是见到天日了,但性的问题却依然处于暗中。
在另一方面讲,我们人类没有沙囊或浮囊,真是莫大的缺憾,假如有的话,人类社会的过程一定会有极大的变更,可以说,我们将变为一种完全不同的人类。如有沙囊的话,人类一定会有最和平、最知足、最可爱的天性,和小鸡、小羊一样。我们也许会长出一个跟鸟嘴一样的嘴巴,因而改变了我们审美的观念,或者也许会生着一些啮齿类动物的牙齿。植物的种子和果实或许已足为我们的食物,也许我们会在青翠的山边吃草。大自然的产物是那样丰盛,我们不必再为食物而斗争,不必再用牙齿去咬仇敌的肉,也一定不会像我们今日这样的好斗。
食物与性情,它的关系比我们所想像的有着更加密切的关系。凡是蔬食动物的天性都是和平的,如羊、马、牛、象、麻雀等;凡是肉食动物都是好斗嗜杀的,像狼、狮、虎、鹰等。如果我们是属于前一类的,我们的天性就会比较像牛羊了。在无须战斗的地方,大自然并不造出好斗的天性。公鸡的搏斗,不是为食物,是为雌性,人类社会中的男人也还有着这种斗争,但今日的欧洲,却为了输出罐头食物的权利而斗争,其原因又有天壤之别了。
我不曾听见过猴子会吃猴子,可是我却知道人会吃人。考据我们的人类学,证明确有人吃人的习俗,而且是非常普遍的。我们的祖先便是这种肉食的动物。所以,在几种意义上——个人的、社会的、国际的——如说我们依然在互相吞食,并不足为怪。蛮子和杀戮,好像是有连带性,他们虽承认杀人是一种不合情理的事,是一种无可避免的罪恶,可是依然很干脆地把已被杀死的仇敌的腰肉、肋骨和肝脏吃掉。吃人的蛮子吃掉已死了的仇敌,而文明的人类,却把杀死了的仇敌埋葬了,并在墓上竖起十字架来,为他们的灵魂祷告。我们实在自傲和劣性之外,又加上愚蠢了。这似乎就是吃人蛮子和文明人类的分别。
我也以为我们是在向着完美之路前进,那就是说,我们在目前还未达到完善的境地。我们要有沙囊动物的性情时,才可以称为真文明的人类。在现代人类之间,肉食动物和蔬食动物都有之——前者就是性情可爱的,后者便是那种性情不可爱的。蔬食的人终身以管自己的事为主,而肉食的人则专以管别人的事为生。十年前我曾尝试过政治生涯,但四个月后便弃绝仕途,因为我发现我不是天生的肉食动物,吃好肉排当然例外。世界上一半人是消磨时间去做事,另外一半人则强迫他人去替他们服役,或是弄到别人不得做事。肉食者的特点是喜欢格斗、操纵、欺骗、斗智,以及先下手为强,而且都出之以真兴趣和全副本领,可是我得声明我对于这种手段是绝对反对的。但这完全是本能问题;天生有格斗本能的人似乎喜欢陶醉在这种举动中,而同时真有创造性的才能,即能做自己事情的才能,和能认清自己目标的才能,却似乎太不发展了。那些善良的、沉静的、蔬食类的教授们,在和别人竞争之中,似乎全然没有越过别人的贪欲和才能,不过我是多么称赞他们啊!事实上,我敢说,全世界有创造才能的艺术家,只管他们自己的事,实比去管别人的事情好得多,因此他们都可说是属于蔬食类的。蔬食人种的繁殖率胜过肉食人种,这就是人类的真进化。可是在目前,肉食人种终究还是我们的统治者。在以强壮肌肉为信仰的现世界中其情其势必如此的。
论强壮的肌肉
因为我们是动物,有一个会死的身体,所以我们也就有被杀的可能,一般的人当然是不喜欢被杀的。我们有一种追求智识和智慧的神圣欲望,可是我们一旦有了智识,因而便产生各人不同的见解,争论也就此产生。在长生不死的神灵世界里,争论是永不会停止的,如果有异见的双方都不肯认错,我真想不出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决它。在人类的世界里,便不同了,争论者的对方便是他的眼中钉——越看越觉得看不顺眼,他自己的论据也越觉合理——于是把对方干脆杀死,争端就此解决。如果甲杀死乙,甲便是对的;如果乙杀死甲,乙便是对的。毋庸讳言,这就是禽兽解决争端的老法子。所以在动物世界里,狮子始终是站在对的地位。
人类的社会情形就是这样的,所以我们可以根据这种现象,把人类的历史——一直到现代——做一种适当的解释。关系地球圆形说及太阳系的问题,伽里略(Galileo)曾发现了一些观念,但他不能不把他的观念改变一些,因为他有一个会死会被杀戮和被苦刑的身体。和伽里略辩论是件吃力的事,假如伽里略少了一个会死的身体的话,你休想叫他认错,这就变成讨厌的事情了。但在当时,只要有一间行刑房或一间监牢——更不必说断头台和炮烙柱——就可以叫他认错。当时的传教士和绅士们决心要和伽里略一决雌雄。后来伽里略认错了,于是传教士和绅士们更相信他们自己是对的。争端也就此爽快地解决。
这种解决方法极为便当,极有效力。侵掠战争、宗教战争,萨拉丁(Saladin,十二世纪埃及和叙利亚的苏丹)跟基督教的战争,宗教的肃清,烧死神巫的事件,以至近代用战舰去宣传基督福音,逼迫异教徒改信基督教,以战舰去迫别种人担负“白种人的负荷”,以及墨索里尼以坦克和飞机到阿比西尼亚去传播文明,这一切的事件——全是依据于这种人类由遗传所得的动物的逻辑,意大利人有着较精良的枪炮,有着较准确的射击术,能杀较多的人,因之墨索里尼把文明传播到阿比西尼亚去了;如果阿比西尼亚有着更优良的枪炮,更准确的射击,能杀更多的人,我想塞拉西(HaileSelassie)也必要把阿比西尼亚的文明带到意大利去的。
我们都有一些高贵的狮子性格,我们都鄙视争论。我们崇敬军人,因为他能把意见不同者一无犹豫地杀死。如果一个人要证明他自己是对的,要使对方闭口无言,最敏捷的方法是把他绞杀,当人们无力强迫人家认错时,才会用说话这方法。所以实际行动的人是少说话的,他们鄙视争论。我们说话的目的是想影响人家,如果我们知道力量足以影响人家,或统治他们,那又何必多说话呢?这样看来,国际联盟在上次东三省战争和阿比西尼亚战争时说了那么许多的话,岂不有点无聊吗?那是够伤心的,所以国际联盟这种特性是一个不祥的预兆。在另一方面如果以武力解决争论,而没有幽默感的话,有时即会造成大笑话,例如日本人竟相信用飞机的轰炸和机关枪的扫射,能消灭中国人的反日情绪。有着这个原因,我不敢决然地承认人类是合理的动物。
我常以为国际联盟实是一所优良的现代语言学校,注重现代语言的翻译,起先由一个演说家用英语做了一次完美的演说,等到听众熟识了演词的要旨和内容后,又由一个翻译专家把这篇演词译成流利畅达、优雅的法国语。关于发音声调之抑扬顿挫等等,务必达于上乘,使听众对语言学得到一次极美满的实习,事实上他比倍立兹学校更好;它是一所现代语言学兼演说学的学校。有一个朋友甚至对我说,当他在日内瓦住了六个月后,他多年发音含糊的旧习也居然纠正了。但是这里也有一个令人诧异的事实,就是在这个虽然是专为交换意见之用的国际联盟里,除了说话外不做别用的机关里,居然也有“大说话者”和“小说话者”之别,“大说话者”是那些有“大拳头”者,“小说话者”是那些有“小拳头”者,可见这种玩意儿根本是骗人的勾当,是十分无聊的。这好像是“小拳头”国家的口才不能像“大拳头”国家那么流利似的,我以为信服“大拳头”者的口才的固有观念,仍是上述那种动物遗传性的一部分。(我在此不愿用畜生Brute一字,然而用在这里似乎是再适当也没有了。)
这件事的要点当然是在人类除了有斗争的本能外,也还有说话的本能。从历史的意义上说来,舌头是和拳头或粗臂膀同其久远的。人类之异于其他动物,便是人类能把说话跟拳脚混合应用,这就是人类特有的性格。这点似乎是说明国际联盟、美国议会或职工大会这一类的组织——只要是人类有机会说话的任何组织——会永远存在着的,我们人类似乎是注定必须要先用谈论的方法去决定正或误,这并不错,因为谈论也是天使们的一个特性。所糟糕的是:当我们谈论到某一个程度时,臂膀较粗的一边便会恼羞成怒,由恼羞成怒而捏紧拳头向台一敲,揪住对方的颈项痛殴一番,然后回过头来问那些好似陪审官的观众道:“我对,还是他对?”这种解决方法只有人类会用。天使完全以说话去解决争端;禽兽完全以肌肉和爪牙解决争端;惟有人类拿拳脚和说话去解决争端。天使绝对相信公理;禽兽绝对相信强权;只有人类以为强权就是公理。两者比较起来,谈论本能或辩白是非的努力当然是比较高尚一些。我们相信终会有一天人类将完全以谈论方式去解决争端。到那时候,人类才是真的得救了。在现在我们只好暂时让茶馆方法和茶馆心理去解决争端,不管争端是在茶馆里或国际联盟里解决;这两个地方始终是一贯地同样表现着人类的特性。
这种茶馆式的解决方式,我曾见到过两次,一次是在一九三二——三三年,一次是在一九三六年。最有趣的是:在这二次的争论中,又夹杂了人类的第三种本能——谦让。在一九三二年那桩事件中,两边发生了争端,我们在茶馆里据说是做陪审官的。起诉的原因是一边犯了偷窃产业之罪。那个臂膀粗大的家伙起初也参加争论,做了一次替自己辩争的演说,他说他对这邻人已表示无上的忍酎——他是多么有自制力,多么大量慷慨,他是要替他邻人整顿花园,动机是多么纯洁!但有桩可笑的事情,当他一边在督促我们继续谈论下去时,一边却溜出屋外,在那偷来的产业四周筑了一道篱笆,然后回来请我们去看看他的行径是否正当。我们都去看,我们看见他把那道新筑的篱笆,还在慢慢地向西扩大开去,篱笆在这时候还继续不断地移动着呢,“好吧!我对,还是他对?”我们的判决是:“你错了。”——我们说这句话确有一点轻率。于是那个臂膀粗大的家伙以为他在大庭广众之间遭了凌辱!他的谦让之心受了冤枉,他的荣誉遭了玷污,便提出抗议。并且又生气又骄傲地走出会场,用着带讥笑的卑视态度把鞋上的尘埃拂去,认为我们都不够朋友。试想这样的一个家伙居然以为是受了凌辱!所以我说,谦让这第三种本能把事情弄得愈加复杂。这次之后,这家以科学方法解决私人争端为标榜的茶馆便失掉了大部分的威信。
后来我们在一九三六年又去评判另一个争端。另外一个臂膀粗大的家伙说,他要把这次争论的始末和盘托出,要求大家主持正义。我听得“正义”一词,不禁打了一个寒噤,我们鉴于局势的恶劣和我们陪审官的才能不足,所以早具戒心。但因为我们决心要表明我们确是名副其实的公正裁判者,所以几乎全体一致地当面对他说,你的行为是错误的,是恃强凌弱的。他也以为他是受了凌辱,谦让之心受了冤枉,荣誉受了玷污。于是他即揪住对方的颈项,拖到外边把他杀死,然后回转来问我们:“我对,还是他对?”我们齐声说:“你对,你对!”一边说一边还深深地向他鞠一躬。他还是不满足,又问我们:“现在我可有资格做你们的朋友吗?”我们都像茶馆里的顾客一般,嚷道:“你当然有资格做我们的朋友!”杀人者是多么谦逊啊!
这是救主降生后一九三六年的人类文明。我想法律和正义的演进,在最古的时候当我们还是野蛮人的时代,一定也有着上述那种情形。由茶馆式的解决方式演进到最高法院——在那里被判罪者并不抗议说他是受了凌辱——似乎已经过了一个很长时期的发展。十年前当我们创办那爿茶馆时,我们以为我们是走上文明之路了,可是一个更明慧的上帝,一个认识人类和人类的主要性格的上帝,也许早就预料到中途会发生挫折的。他也许起始就知道我们一定会失败,一定会踌躇不前,我们又回复了从前的行为,像森林中的野蛮人一样,互相攻击,揪住对方的头发,咬着对方的肉。……但我并不完全绝望。因为谦让或廉耻这种本能究竟是好的,谈论也是好的本能。在我看来,现在的人类是完全不知道什么叫做羞耻。但我们还是应该继续假想着我们是有廉耻观念的,继续去谈论吧,让我们这样一直谈论下去,总会有一天能够达到天使那种幸福的境地。
论灵心
你也许说人类的灵心是造物主最高贵的产物。这话大多数人是以为如此的,尤其是指像爱因斯坦的那种灵心一般,能以一个长的数学方程式去证明弯曲的空间。或像爱迪生的灵心那样,发明留声机和活动影戏,或像其他物理学家的灵心那样,能测量出一颗行近地球或远离地球的星辰的光线,或去研究无从捉摸的原子构造,或是像彩色电影摄影机发明家的灵心一样;和猴子的无目的、善变的、暗中探索的好奇心比较之下,不得不使我们承认我们确有一个高贵的,伟大的灵心,有一个能够了解这宇宙的灵心。
然而普通的灵心只是可爱而不是高贵的。如果人类的灵心都是高贵的,那么我们将变成完全合理的动物,没有罪恶,没有弱点,也没有错误的行为。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世界将变成一个多么乏味的世界,我们一定会变成极讨厌的动物。我是一个人性主义者。所以一无罪恶的圣人引不起我的兴趣。而在我们的不合理中,自相矛盾中,戏耍和假日的欢乐中、成见中、顽固中和健忘中,我觉得我们都是可爱的,如果我们都有一个十全十美的头脑,则我们在每一新年里便无用做新的计划。当我们在大除夕回想到新年里所决定的计划时,我们发现我们只做到了三分之一,另外三分之一不曾发现,还有三分之一则已经忘却了。人生之美便在这里。一个计划如果可以完全实现,便不能引起我们的兴趣。一个将军如果预先知道可以绝对获胜,连双方死伤的确数也能预料得到,他对战事便会失掉兴趣,远不如把它放弃不干爽快些;下棋的人,如果知道对方的灵心——不管是比他好的、坏的,或平常的——而无错误,便不会再想下棋。如果我们看小说时,确知书中每个人物的未来灵心动作,因此而料到小说的最后结果,那么所有的小说便无一读的价值了。阅读一部小说,便是在追求一个多变动的、不可测度的灵心,这个灵心由一条以许多连续发生的情势而造成的迷路,在相当的时候,实现其不可测摸的决定。如在小说中写一个严峻的、无宽恕心的父亲,假如一直没有宽容子女的时候,在我们看来便不再像是一个人,甚至是一个不忠实的丈夫。如果永远是这样的话,不久就会失掉读者的兴趣。你可以假想一位骄傲的作曲家,人家无论怎样规劝他,总不愿替某一位美丽的女人写一出歌剧。可是当他一听见有一位他所憎恶的作曲家想做这工作时,便会马上答应的。或试想一位科学家,发誓不把他的著作刊在报纸上,可是一看见一位和他竞争的科学家弄错了一个字,他便会忘掉自己所定的规律,拿着作品去发表。这里,我们把握到人类灵心的特性了。
人类的灵心是不合理的,是固执的、偏见的,是任性的,是不可预料的,因此也就可爱。如果我们不承认这个真理,那么我们费去一百年在人类心理学上的研究工作,便不能算为有结果。换言之,我们的灵心仍保存着人猿智力上那种无目的、暗中摸索的性质。
试看人类灵心的演进程序。我们灵心的功用原本是一个觉察危险而保全生命的器官。而它的终于能够体会逻辑和准确的数学方程式,仅是一桩偶然的事。我们的这个灵心确不是为这种功用而创造的。它的原来功用是仅想嗅嗅食物。但除了嗅嗅食物外,如也能嗅嗅一个抽象的数学公式,那固然也不坏。以我的观念,人类的头脑是像一条章鱼或海盘车,长了一些触角以便摸索真理,待摸到后就把他吃掉(我对其他动物的头脑观念也是如此)。我们今日总说“摸索”(Feeling)真理,而不说“思索”(Think)真理。脑部及其他的感官就是摸索用具。头脑的触角怎样摸索真理,在物理学上有着一个很奥妙的现象,正如眼睛网膜中的紫色怎样感光一样奥妙。当头脑每次和其他有关的知觉器官脱离联系,从事所谓“抽象的思维”时,当每次离开詹姆斯(W.James)所谓知觉的现实(Perceptualreality)而逃进意念的现实世界(Theworldofconceptualreality)时,它的活力消灭了,人性也消失了,也退了。我们都被一种错误的见解所困惑,以为灵心的真真功用便是思维,如果我们不更正我们对“思维”这个名词的错误观念,我们一定会在哲学上造下很笨拙的错误。当一个哲学家走出他们的书房,会观察市场上的往来群众时,这个错误的见解一定会使他感到幻灭,好像思维与我们日常的行为是很有关系似的。
已故的罗宾孙(JameasharveyRobinson)在《创造中的灵心》(ThemindinThemaking)里,曾经想证明我们的灵心是怎样由四个基本阶段而产生,他以为人类的灵心,是由于动物的灵心、野蛮人的灵心、孩童的灵心和传统的文明人的灵心渐渐产生出来,现在还在这四个基本阶段上进展着;他同时又更进一步说,如果现代的人类要想把文明继续发展下去的话,我们还须产生一个更善于批评的心。我的思虑比较科学化的时候,颇赞同这个见解,可是在比较明慧的时候,却怀疑这个阶段在一般的进步上是否能办得到,或甚至是否适宜。我颇愿让我们的灵心,像现在一样地不合理下去,这是可爱的。我不愿见到我们在这世界上都变成十全十美合理的人类。我不相信科学的进步吗?不,我不信任圣者的境界。我反对智识吗?或许是,或许不是,我只是爱好人生,因爱好人生,所以我极端不信任智能。你可以幻想出一个完美的世界,在那里报纸上没有杀人的新闻,因为那时大家都是无所不通、无所不知,因此没有一所房屋会发生火警,没有一架飞机会失事,没有一个丈夫会遗弃他的老婆,没有一个牧师会跟歌女私奔,没有一个皇帝会因恋爱而牺牲皇位,每个人的心思都千篇一律,大家都各照着他自己在十岁时所决定的计划去实行,丝毫不苟——这么一个幸福的人世还是省了吧!在这么一个世界里,人生的一切兴奋和骚动全都消灭了。世界没有文学了,因为那时已没有罪恶,没有错误的行为,没有人类的弱点,没有混乱的情欲,没有不规则的举动,最坏的是,没有令人惊异的事物。那就等于四、五万观众在看他们预先已知道哪一匹马得锦标的跑马比赛一样,毫无趣味。人类易生错误的本性是人生色彩的精粹所在,正如跳浜跑马比赛上的出冷门一样的有兴趣。试想约翰生博士(Dr.Johnson)如果没有他的固执偏见将成为怎样一个人?如果我们全是十全十美合理性的人类,那么我们非但不能变成十全十美的智者,反而将退化而成自动机器,而人类灵心也只在记录某一些冲动,像煤气表那样机械地记录下来。这便是不人道的行为,而不人道便是不好。
读者或许疑心我在故视罪恶为美德,竭力替人类的弱点辩护。这是不对的。如果我们一方面有了一个完全合理的灵心,而获得了合理完美的行为,另一方面,却会失去了人生的欢乐和色彩。跟一个具着美德但是平凡模样的丈夫或妻子同过一生,是再无聊也没有的事。我相信种种极其合理的人类所造成的社会,确是适于生存的,但我疑惑在这种情境之下的生存是否值得。我们固然要想尽种种方法去造成一个有秩序的社会——可是我们却不要一个太过于有秩序的社会。我想世界上,也许蚂蚁这种动物,是最合理的动物。它们无疑地已经创立了一个十全十美的社会主义国家,在这种制度之下生活了近一百万年。如单以合理的行为方面而论,我想蚂蚁应当占第一位,人类占第二位(但我还是怀疑我们是否有这个资格)。蚂蚁是一种耐劳的、健全的、好储蓄的、肯节俭的动物。它们的生活都受着社会的统制和自我的训练,但是我们却不然。它们为了国家或社会,肯一天工作十四小时;它们只知道义务而很少想到权利;它们有恒心、有秩序、有礼貌、有毅力,尤其有着更严明的纪律。人类在纪律方面是拙劣的标本,拙劣到连做博物院里的标本也够不上。
你可以跑到名人纪念堂去看看那些陈列在甬道上的伟大人物的雕像,你便能觉得在他们的一生中合理行为是最缺少的东西。那个爱上克丽奥巴德(Cleopatra)的恺撒(JuliusCaesar)——高贵的恺撒,他的行为因为太不合理了,几乎为了一个女人而忘掉了帝国(安东尼Anthony却是完全忘掉帝国的)。那个摩西——在一怒之下,把他那花了四十天工夫跟上帝在西乃山上铭刻的神圣石版敲碎,以这一点而论,他并不比那些叛弃上帝去崇拜金牛犊的以色列人更有理性。那个大卫王(KingDavid)——有时残暴,有时慷慨,有时虔诚,有时亵渎,有时敬拜上帝,有时犯罪,后来写了诗篇来表示忏悔,重新敬拜上帝。所罗门王(KingSolomon)——他是智慧的象征,但对他的儿子却一筹莫展。……孔子——他回答一个宾客说,他不在家,等那客人刚走到门口时,他又在楼上唱歌,使客人知道他确是在家。耶稣——在喀西马尼流泪,在十字架上怀着疑心。莎士比亚——把“次好的床”遗赠给他的老婆。密尔顿(Milton)——因为不能和他十七岁的妻子共同生活,写了一篇离婚的论文,后因受人攻击,便在自由请愿书(Areopagitica)一文里替言论自由辩护。歌德(Goethe)和他的夫人在礼拜堂举行婚礼时,他们那十九岁的儿子就站在旁边看。史威夫脱(JonahanSwift)和史黛拉(Stella)……易卜生(Ibsen)和巴达治(EmilieBar-dach)(他保持着合理的行为——这对他是有益的。)……
统治这世界的是热情,不是理智,这已是很明显了。所以使这些伟大人物都成为可爱者,使他们有人性者,实是他们的缺乏“理性”,而不是“合理性”。中国人为他们祖先所写的讣闻和传记,大多是无趣味的,不正确的,所以不堪一读,因为他们已把他们祖先写成变态的、完全伪善人。——他们对于我所著的《吾国与吾民》最大的批评是:我把中国人描写得太有人性了,因为我把他们的长处和缺点都描写出来。他们(至少那些小官僚们)相信如果我能把中国写成一个乐园,有儒家圣贤居住着,永远过着和平和理智的幸福生活,我就能够替祖国做更有力的宣传!官僚们的愚蠢真是没有办法。——传记之有魔力和传记值得一读,全在其表现伟大人物所具有和我们相同的人性方面的特性,传记里面每一个不合理的行为,都能显示其更有真实性。斯德抵齐(LyttouStrachey)作品之所以成功,便是他在描画人物时能注意这一点。
英国人的健全灵心,可以做极佳的例证,英国人对于逻辑尚欠高明,但是他们的头脑,却有着很好的触角去察觉危险,保全生命。不过我在他们的民族行为上或他们的理性的历史里,还寻不出合于逻辑的东西。他们的大学、宪法、英格兰教会,都是杂凑成章的东西,因为它们都是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逐渐累积起来的。不列颠帝国的力量就是在于英国人的脑筋欠高明,在于他们完全不能了解别人的意见,他们深信英国人的工作方法是惟一正当的方法,英国人的食品是惟一精美的食品。英国人如一旦懂得了讲道理,并失去了倔强的自信心时,不列颠帝国便会倾覆灭亡。一个人如果对自己尚且怀疑,便不能出去征服世界。我们全然不能了解英国人对他们国王的态度,一方面如此忠诚,和真实敬爱;但也就是他们剥夺了国王的言论自由,毫无顾忌地告诉他行为要谨慎,否则“滚你的蛋”……英国在伊利莎白女皇时代需要海盗来保护帝国,他便居然能够有着相当数目的海盗以应付当时的局势,因而也就崇敬他们。英国在每一时代都能在适当的时候,有着适当的同盟国,对付着相当的仇敌,从事适当的战事,可是她总用着一个不适当的名称。英国人从不依逻辑去行事,而是靠着他们的触角去行事的。
英国人有着红润的肤色,无疑地这是由于伦敦的雾和玩板球戏的结果。这么一个健康的皮肤在他们思想上当然占着极重要的地位,换句话说,在他们摸索中过着一生的程序上占着重要的地位。英国人用他们健康的皮肤去思想,正如中国人用他们的伟大的肚肠去思想一样。这一回事,凡是中国人大多是承认的。我们中国人以为我们确是用肚肠去思想的;我们说一个学者有学问便称他为“满腹思想”、“满腹经纶”、“满腹诗文”。此外还有“满腹”的“牢骚”、“愤怒”、“悔恨”、“郁闷”或“期望”等话。中国的情人分别之后写信时总说“愁肠百结”,或在别离的当儿说“肝肠寸断”。中国学者把一篇文章或演讲词的大意想好,而还没写上纸时,我们便说他们已打好了“腹稿”。他们已经把他们要写的东西在肚里安排好了。这一点是绝对科学化的,可以拿得出证据来。尤其是在现代心理学家对于我们思想的情感性质,和构造更为明了的今日。可是中国人并不要科学上的证据,他们只要肚里有数。中国曲调的情感性质,全由唱曲者的横隔膜下发出来:如果你不懂得这个,你就无法了解中国音乐及其浓厚的情感色彩。
我们在研究自然的宇宙或和人类无关的任何东西时,不应该否认人类灵心的伟大才能。我对于科学的成就很乐观,可是对善于批评的灵心在应付人类事件时,或对于人类达到一种超过情欲支配的宁静和理解的境地时的发展,却怀着较小的希望。以我个人的意思,人类也许已经达到崇高的阶段,但是从社会集团这方面说来,人类还受着原始时代的情欲所支配。因之,在进化的过程中有时不免要开倒车,野蛮的本能有时要暴露出来,疯狂的行为和集团的歇斯底里有时也要产生出来。
我们既然了解了我们人类的弱点,所以更有理由可以诅骂那许许多多的坏蛋:即利用我们的弱点来煽动我们参加二次大战的坏蛋;那个灌输仇恨心理(我们之间的仇恨已经太多了)的人;那个称颂自夸和自私(这二种东西本已不少了)的人;那个利用我们人类的顽固和种族观念的人;那个在训练青年时取消上帝第五诫的人;那个推崇残杀和战争(好像我们还不够好战似的)的人;那个煽动我们人类的情欲(好像我们还不够像禽兽似的)的人。这种坏蛋的灵心,无论人是怎样的机巧,怎样的聪明,终于是禽兽的灵心。智慧的优美精神被一只禽兽或一个魔鬼绊缠着,这种情形我们现在才知道也是我们的动物遗传性之一;或也可说:智慧的优雅精神拿着一条破旧的皮带暂时把这个魔鬼缚住,使之驯服,不过这条皮带随时有扭断的可能,魔鬼也随时可以获得自由,在和散那(Hosanna,希伯莱颂赞上帝之声或祈福之语)的颂赞声中,偏净天[Jnggernaut,印度神话中昆湿奴神(Vishnu)第八化身克理斯那(Krishna)的称号]每年的纪念日,人民以巨车载其偶像游行各处(如信徒有自伏地下被车辗死得升天国)的车子将毫无顾忌地在我们身上辗过去,暗示着我们是始终如何的近于野蛮,和我们的文明是多么肤浅,于是世界将变成一个伟大的舞台,在舞台上,摩尔人(Moors)将杀死基督徒,基督徒将弄杀摩尔人,黑种人将攻击白种人,白种人将杀死黑种人,野鼠将由沟渠里跑出来吃人类的尸身,鹰鸟将盘旋于一个丰盛的人肉宴席上——这一切不过是要提醒我们,使我们知道动物间的关系罢了。大自然是善于做这种实验的。
精神分析学家在医治有精神病的病人时,常常使他们回忆过去的事情,使他们用客观的眼光去观察他们自己的生活。所以人类如果对于他们的过去多多回忆一下,这对于他们自己的驾御力也许会有更大的进步。我们如果知道,我们有一个动物的遗传性以及跟禽兽相差无几,我们或许就会晓得怎样去抑止那些禽兽般的行为。我们有了这个动物遗性,使我们更容易在动物寓言和讥讽文章里,如伊索寓言(Aesop?蒺sfables)、乔塞的《禽鸟国会》(ParliamentofFowles)、史威夫脱的《格里弗游记》(Swift?蒺sGulliver?蒺sTravels)和佛郎士的《企鹅岛》(AnatoleFrancesPenguinIsland)等里边看见我们的原形。这些动物寓言在伊索时代固很合时宜,就是在救主降生后四千年仍旧是很适合的。我们有补救的方法吗?那善于批评的灵心是太浅陋、太冷酷了,要用这个灵心来思考是不能得益处的,智理也没多大用处;只有那种合理的,有理性的精神,那种温暖的、朝气的、情感的、直觉的思想,跟着同情混合起来,才不至使我们重复退化到我们祖先的典型。只有去把我们的生命发展起来,和我们的本能调和着,我们才会得救。我们为培植我们的感觉和情感,比诸教育我们的思想是更为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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