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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辑(8篇)
发布时间:2020/12/17  阅读次数:517  字体大小: 【】 【】【
  

专辑(8篇)

  

爱的浓烈,恨的深厉

俺妈,你别走

《白鹿原》读后感

赶庙会

上自习

别了,一个花儿般的梦

故乡上空的炊烟

《古炉》读后感

  

爱的浓烈,恨的深厉

——关于对三集豫剧电视《泪洒相思地》王怜娟形象的分析

自从1997年三集豫剧电视《泪洒相思地》播出后,这部戏就以其凄美的故事、精致的唱白、震撼人心的悲剧力量轰动了戏剧界,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那之后,这部戏就成了长唱不衰的豫剧代表剧目,必将继续感动并教育着一代又一代人。这部戏的成功绝非偶然,个中缘由很多,但是我个人认为,最重要的一个原因便是:成功地塑造了王怜娟这个敢爱敢恨、受尽苦痛折磨后悲愤离世的女主人公的人物形象。

王怜娟是明朝天顺年间无锡县令之女,在继母的寿诞上因看不惯油嘴滑舌前来拜寿并提亲的刘知府公子和见钱眼开的继母,愤然离席,趁着月光外出,在月下抚琴,引来了在邻近读书的嘉兴知府公子张青云。二人相互倾慕,一见钟情,遂私定终身,做成了夫妻。不久张母以病重为由骗回儿子,与高官蒋大人之女蒋素琴成婚。张青云刚开始不愿意,但仔细一比较:王怜娟的父亲是“七品小知县”,蒋素琴的父亲是“一品伴当今”,为了自己的仕途,加上见蒋素琴的姿色丝毫不逊于王怜娟,便将已经身怀六甲的王怜娟抛到了脑后。临别前,王怜娟就担心张青云这一去会生变,不幸真如她所担心的那样:“明来雨,晚来风,春未残,花已空”。她那春花般美好的梦儿被负心汉打碎了。她的身子越来越显,终被家人发现,在继母的挑唆下,父亲逼迫她跳入湖里自尽以遮丑。好在命不该绝,被一渔婆搭救,遂认作干娘,同去苏州寻夫,希望让心爱的人儿来抚慰她心灵所遭受的痛伤。被王家赶出的丫鬟小玲在苏州寻见小姐后,遂带着她的书信去找张青云,却不知此时的他早已成为当朝一品大员的乘龙快婿。见她来,张青云大惊失色,恶人先告状,倒把王怜娟说成是不守妇道的贱人,当面将书信撕碎。见他变心了,义愤填膺的小玲把他痛骂了一顿,还扬言要去告他。丧心病狂的张青云趁夜派人在半路上割下了小玲的舌头,并将她为小姐抓的药掉包,换成了毒药。而这所有的一切都被张青云的书童张福看见,他忙告知了少夫人蒋素琴。早就对整日沉迷酒色不务正业的丈夫绝望的蒋素琴得知后,也是咬牙切齿,来了个大义灭亲,将此事禀告给了正在苏州巡察的父亲蒋大人。蒋大人见女婿竟是个衣冠禽兽,愤恨不已,遂将女婿逮捕,押到了王怜娟面前。见此,王怜娟一时不知是喜是悲,竟一头撞死在负心汉面前。

王怜娟从小丧母,继母又在父亲面前挑唆离间,所以她基本上失去了父母的关爱。自幼熟读诗书,精通琴棋书画,“贤孝美名传四邻”。父亲一直欲把她配给刘知府的公子,但是她对玩世不恭的浮浪子弟极为反感,一心只想找到一个情投意合的如意郎君。所以,当她见到熟通音律且英俊潇洒的张青云时,遂芳心暗许。当短暂的甜蜜结束后,她痴痴地期盼张郎遣媒提亲,甚至被父亲逼迫投湖时还坚信张郎“绝非是那纨绔子弟轻薄人”。她的爱是真挚的,是纯洁的,也是深切的。她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张郎身上,认为他们是“两心相印情比日月长”。为着他们的爱,她不顾一切去寻夫,无论受再多的苦,再多的累,再多的艰辛,只要能与心爱的人相见,从此后再也不分离,过上幸福的日子,都是值得的。可当小玲把已被张郎摔碎的她送给他的乐器残骸给她看,她看见满口鲜血已经不能说话正大声痛哭的小玲时,晴天霹雳震醒了她,一切都明白了。当支撑她生存意志的最后一棵生命稻草枯折后,她的心彻底碎了,死了,从泪水中看透了负心汉的绝情,后悔自己当初的有眼无珠,错把负心汉当成了有情郎。她一口气唱出了二九一十八个“我为他”,将自己的痴心、真心、爱心、伤心和悔恨、愤怒,以及负心汉的无情无义、薄情寡义、恩将仇报和盘托出,唱的酣畅淋漓,凄婉哀凉,真个感天地泣鬼神,令人听着不觉间已经泪湿双眼,唏嘘不已。正因为爱的深切,所以这爱一旦转化为恨,也便格外强烈,格外浓稠,格外彻底。当见到负心汉押跪在自己面前时,她的心里汹涌翻腾,一时说不出话来。也许她认为,对于这样一个欲置自己曾发誓终身相爱且怀有自己骨肉的弱女子为死地的败类,还有何话可说?甚至于骂他都脏自己的口,浪费自己的舌,白费自己的力。看到犯下罪恶仍不愧疚,只知道贪生求饶的张青云,我相信她此时对自己的恨会比对他的恨还要多。恨自己以前怎么会这般有眼无珠,把自己的终身幸福寄希望于这样一个既无情义,又无担当的怯懦无耻之辈。恨自己当初咋就轻信了他的花言巧语,怀上了他的孩子,还受尽了千辛万苦兴冲冲地前来寻他,自以为终于可以跳出苦海苦尽甘来了,却又一跤栽进了火坑。

王怜娟的爱与恨虽纠结在一起,但也不是无法分清。正因为负心汉的绝情使她恨到了极点,所以她更加珍惜人世间的真情。她临终前托付蒋素琴的四桩事足可见她对人间真情的眷恋与珍视。第一桩是把刚出生的她与张青云的孩子托付给蒋素琴,求她把孩子当成自己的亲骨肉养大。待孩子长大后把真情告知,自己虽然对不起孩子,可还是希望孩子长大后能到她的坟前烧上一张纸,添上一锨土,再哭一哭他的短命娘。第二桩是将她的干娘多照看,赠她盘缠回故乡。渔婆虽是她的干娘,却是她的救命恩人,还伴她历尽艰辛来苏州寻夫,真个比亲娘还亲。第三桩是代她照顾小玲。她与小玲名为主仆,实比姐妹还亲,小玲因为她被王家赶出,又被人割掉了舌头,有口难张,为她牺牲了太多。第四桩是待她死后买一副棺材将她入土为安。这里面有难以割舍的浓浓亲情,脉脉温情,拳拳真情,更有对恩人蒋素琴的万分感激之情。每每看到这,听到这,想到这,我的心都会为之颤动,为之打动,为之感动。

王怜娟,一个有情有义、心地善良而又多才多艺、敢爱敢恨的宦门之女,为追求自己的幸福不顾一切代价,受尽了苦痛煎熬而矢志不渝。但当现实生活的残酷撕碎了憧憬的美好时,她伤心欲绝,但没有认命,也没有退却,而是用一死来反击负心汉的寡廉鲜耻、贪生怕死,来控诉那个滋生出这种人渣败类的黑暗社会。这个人物形象塑造的有血有肉,富有人情味,她伟大但又平凡,不是高高在上的伟大,而似乎就生活在我们中间一样。她可以与我们交流,与我们成为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这里顺便说一下,这部戏搬上舞台是在上世纪80年代初,而搬上银屏是在1997年。这部戏的故事源于明朝冯梦龙编著的“三言”之一《警世通言》第三十四卷《王娇鸾百年长恨》。戏剧在原有的拟话本小说的基础之上进行了较大程度上的艺术加工,有多处改动。最明显的是男、女主人公的名字,原著中男、女主人公的名字叫周廷章、王娇鸾,到了戏剧中改成了张青云、王怜娟。情节上也有改动,例如小说中是两人有意后,男的主动到王家提亲遭拒绝后,两人才私底下暗度陈仓的;而戏剧中根本没有男主人公上门提亲之事,二人的相亲相爱全在地下,除了二人外,只有他们的一个丫鬟、一个书童知道。再如,结局也不尽相同,小说中是王娇鸾在家久盼周廷章不至,便派人送信给他,得知周廷章负心再娶后,悲愤之下写下诗词,装入往吴江去的公文封里后自缢而死。吴江县大尹见诗词后大怒,十分同情王娇鸾的悲惨遭遇,派人去查明,之后将负心汉乱棍打死。而戏剧中的结局是张青云的妻子蒋素琴同情王怜娟的悲惨遭遇,向自己的父亲告密,致使张青云被自己的岳父逮捕后押到王怜娟面前,王怜娟悲愤撞死。当然,不同之处还有很多,不再一一赘述。我个人感觉到改编后的戏剧,比起原著小说来情节更加紧凑、更加曲折动人,故事更加富于生活气息,更加感人肺腑,更加有人情味。人物语言中也少了许多书卷气太浓的词句,变的更加简洁明快,通俗易懂,人物形象塑造的更加圆润丰满,就连一些配角也刻画得栩栩如生,非常传神,真实可信。戏剧的结尾部分比起小说来,加大了矛盾冲突的张力,更能突出主题,使故事的悲剧力量更加浓烈,更加彻底,更加豪彻,增添了震撼人心的艺术感染力。总之,改编成戏剧后,无论是艺术性,还是思想性,都比原著小说大大提高了。戏剧中有几处精彩的唱段,如:“千悔万错儿招认”、“当初他甜言蜜语将我骗”、“承蒙小姐你的恩德广”等,被人们广为传唱,奉为经典,已然成了本戏曲的代言之声。另外,除了豫剧外,全国各地的地方戏种中,有不少的戏种中也有此剧目,可见本戏剧影响力之大。

总之,这是一部十分优秀的豫剧电视剧,在我国历史悠久、品类繁多、博大精深、精彩纷呈的戏剧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成了我们的一份值得永远珍藏的艺术经典和精神盛宴。无论时光长河如何无情地滔滔不休,青年演员李金枝那清朗圆润的唱腔,那如泣如诉的嗓音,那撕心裂肺的悲声,那几近完美的表演,都将永远铭刻进我们的记忆深底,萦绕在我们的耳畔,拨动着我们那一根根善良的神经,牵动着我们那一颗颗被正义感和真情充盈的爱心,使我们为之扼腕嗟叹,为之感动流泪,为之唏嘘连连。

  

俺妈,你别走

今日在网上看到一张照片,内容是一个农村的妈妈趁孩子睡熟后,带着行李依依不舍地离家出去打工。看了以后,我心里很不舒服,因为它让我想起了我的一段往事,把我的思绪带回到了那刻骨铭心的往事里。

2001年秋季,收了秋庄稼以后,爸爸就先走了,妈妈等种了麦以后再出去打工。九月,麦种完了,天也越发凉了,妈妈也要走了。那个晚上,等我和妹妹看完电视睡下以后,妈妈开始收拾行李,尽管她努力把声响控制的最小,可还是把我吵醒了。橘黄色的灯光下,见妈妈正有条不紊地收拾着东西,我的心里真是有说不出的难过,舍不得妈妈走。爸爸走了,虽也舍不得,可是家里毕竟还有妈妈在,仍感到很温馨,如果妈妈再走了,只剩下爷爷奶奶与我和妹妹在家,那日子该是多么的单调乏味啊!忘不了这一年的正月十几,妈妈第一次离开家,离开我们去跟着爸爸打工,我有好长时间心里就是不得劲,不知道是痛苦,还是委屈,只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大哭一场。发现妈妈在收拾东西,我的睡意立刻散了,直到妈妈收拾完了睡下,拉灭灯,我才在黑暗的逼迫下睡着。可是,再也难以睡熟,一有什么响动,我会立刻睁开眼睛,生怕妈妈背着我偷着走了。黎明时分,妈妈穿起来了,我也想起来。起来干什么呢?是挽留还是送行?挽留,肯定留不住;送行,我又舍不得妈妈走。更怕妈妈看见我,走的不安心。我只好装睡,当妈妈来给我掖被子时,她的那双手给我送来了那熟悉的温暖。我是多么希望这温暖可以在我脸上多停留一会儿啊!可是,妈妈还是走了,临走时她对爷爷说:“俺大,照顾好俩小孩,早点做饭,别耽误他俩上学。”爷爷说:“放心吧,我叫你妈六点就起来做饭,晚不了。”

听见过道门响,又听见爷爷的脚步回屋了,我知道妈妈已经走出了家门。我赶紧下床,顾不得冷了,奔到过道里,从门缝里往外看,只见门外一片漆黑,哪里还有妈妈的影子?我急得想哭,在心里喊:“俺妈,你别走!别走中不中?俺妈——”冻得直发抖的我无奈回到院里,碰见爷爷,他问:“你哪子呀?”“我尿泡尿。”“赶紧回去睡觉。”可回到床上,哪还能睡下,只有蒙着头偷偷的哭了。天明起来,我还在洗脸,妈妈却回来了,原来是人多她没坐上车。我和妹妹都很高兴,忙上去接过妈妈的行李,恨不得将行李摔烂,妈妈再也别走了。第二天,妈妈又没坐上车,又回家了。我和妹妹就期盼着她一直都别坐上车,那样,妈妈就不会离开我们了,那该多好啊!可是,在可恶的第六天,妈妈还是坐上车走了。妈妈坐不上车在家的这几天,我和妹妹别提有多高兴了,放学后哪里也不去,就在家里陪着她,生怕她再走了。妈妈就是怪我们,我们也不生气,反而很高兴,很幸福。我们宁愿被她天天批评,也不愿意让她走。妈妈走了,我们失了魂似的,干什么都不对劲,平常老是喜欢吵闹的妹妹也老实了许多,只是每天掰着指头数数:妈妈走几天了,还有几天不过年,妈妈爸爸还有几天就回来了。如今,我和妹妹都在外打工,妈妈在家肯定也在心里算着:还有几天过年,还有几天俺的盼盼和妮儿就该回家了?

  

《白鹿原》读后感

我读书的时候,经常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遇到一篇好文章或者一本好书,越读越怕读完它,读完以后,往往意犹未尽,心里很不是滋味:这么好的文字咋就看得这么快呢?读陈忠实先生的《白鹿原》时,这种感受尤其如此。

最早接触到这本小说是在初中三年级时,几个同学传着看,到我手里才一节自习课,就被其他同学给抢走了,那时我才刚读完第一章。尽管才读完第一章,但我就已经深深爱上了它,因为它是农村题材的小说,而且主人公白嘉轩先后娶了七个女人,个个都有些传奇色彩,主人公的一生如何度过,以后还会发生什么样的故事,我很是期待。一直到2007年秋天,我才一口气读完了全书,激动的几个晚上没睡好,不敢相信天下竟还有这样的好书,实在是太好了!四年后的今天,当我再次伴着它,读破一个又一个夜色的时候,心中百感交集,已经很难用只言片语来概述了。

《白鹿原》给我最大的震撼不是人物多,也不是题材好,而是它的气势,它的史诗性,它的艺术魅力。一部四十多万字的小说,从清朝末年讲到解放以后,这是一部浓缩了的中国近代史,清朝末年的革命运动、民国时期的军阀混战、国共合作北伐、宁汉合流后的白色恐怖、抗日战争时期的血雨腥风、内战时期国共之间的殊死搏斗……在本书中都有生动的艺术再现,而且大多又是把视角投向农村。辛亥革命以后,皇帝没了,白鹿原的人们发愁了:没有了天下共主,没有了主心骨,这以后的日子该咋过啊?来了一帮子乱军,为他们制定秩序,维持秩序,他们反而很安心,即使交了不少赋税。压迫到他们难以承受时候,他们才被迫起来反抗,声势浩大,最后取得了一定的胜利。以鹿兆鹏为首的中共地下党同以田福贤为首的国民党势力在小小的白鹿原进行了持久而又艰苦的斗争,一方兴一方衰,兴了就打击报复,败了拼死抗争或逃之夭夭。黑娃闹农协杀的那些人并非都是罪大恶极,田福贤重新执政后,惩治的那些人中间有的也并不是什么地下党,只不过是平常言语稍微积极些而已。斗争的双方一会儿把酒言欢,一会儿反目成仇,把个小村子折腾得死去活来,无法安生。西安“反正”后,失势的清朝官吏不甘心失败,从甘肃、宁夏搬救兵来夺西安,双方剑拔弩张,一触即发。历史的风云,时代的激流,在这部小说里均有所呈现,令人目不暇接,大开眼界。

当然了,要说这部小说的伟大,你不得不承认主要应归功于它成功塑造了许许多多活灵活现、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主人公白嘉轩这个人塑造的尤其成功。作者并不是完全肯定他,也将他的自私、愚昧、暴躁等缺点表现了出来。作为几代单传的独苗苗,他从十六岁开始结婚,一连几年,基本上都是娶一个死一个,死一个再娶一个,结婚后最多一年,妻子就会莫名其妙的死去。因此,许多对他不利的传言蜂拥而至,在困惑和不安中他吃力的挺直身子,迈出了一步又一步,栽下一个又一个跟头,一次又一次奋斗,最后风雨消散见彩虹,人丁兴旺。他既传统保守,又不拘泥于世俗观念,毅然送女儿白灵去上学,惊动了四邻。可是他送女儿去上学,并不是想让女儿学到多少东西,有个好的前途,只不过是为了让她多认识几个字而已。发现女儿的思想太积极,遂想方设法把她管制住,结果却逼走了她。为了得到那块风水宝地,他不惜施阴谋诡计,去实现自己的私心大志。作为村里最大的领导——族长,他极力维护家族的荣誉和尊严,强烈反对伤风败俗的黑娃和田小娥回村子入祠堂。发现婚后的儿子有好色的嫌疑,就让自己的老妈去给她的孙媳妇以“教训”。白孝文与田小娥奸情败露后,他受了极大的刺激,痛苦万分,因为大儿子白孝文一直是他理想中的族长接班人,对之一直寄予厚望,悉心栽培,倾心教诲,以期望他成为自己合格的继承人。因为爱之切,所以恨之深,将白孝文与田小娥一同按族规处置。谁知白孝文从此后却破罐子破摔,越来越不成器,抽大烟,卖房子,继续与田小娥鬼混。绝望的他干脆与大儿子断绝关系。得知白灵加入了地下党,他也把她“开除”了。他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能一生轰轰烈烈,只想让他们本本分分的,给自己争脸,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他虽然恨他们的“不轨”,但是,只要他们有浪子回头的迹象,他还是能原谅他们的。白孝文在县保安团当了营长、黑娃鹿兆谦“漂白”后回到家乡,他还是引以为荣的。并且在黑娃被抓后,他还积极活动,设法营救他,希望能救出他,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与鹿子霖的关系是既近又远,近是因为同住一村,又是亲族,都是村里有头有脸的人物,息息相关。作为白鹿原最牛气的俩人,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复杂,都想压倒对方,可是似乎缺少了对方又不行。明争暗斗了那么多年,直到晚年,俩人这场持久的战争才算结束。他用“仁义”二字教导自己的孩子,也用来警醒自己,时刻不忘践行,腰挺得直。他家虽富有,却不蔑视穷人,和长工鹿三的感情胜似兄弟。和他一起下地,一起干活,从不把他当外人。对于残害乡民的事情,他坚决不做,而且还鼓动大家起来反抗。他有深谋远虑,以及一颗正直火热的心,同时也是传统思想的捍卫者。黑娃娶回来老举人遗弃的女人,他就极力反对,劝黑娃休掉她,认为她不干净,娶她丢人现眼。田小娥死后,村里遭受了一场浩劫,死了许多人,大家认为这是田小娥在报复,便遵从她的意愿,为她修庙,可是他始终不同意,尽管许多人跪求他。最后还建立了一座塔,镇压住她的骨殖,让她永世不得超生。

鹿子霖,很有谋略,也会来事儿,八面玲珑,把周围的关系打理得很好,可是家里的事儿却让他焦头烂额。大儿子鹿兆鹏是接受了新思想的学生,极力反对包办婚姻。他几巴掌将儿子抽进了洞房,却难管住他的心。鹿兆鹏逃学后加入了中共地下党,国共合作以后,回到村里当学校校长,本以为给自己争脸了,可没想到闹农协时竟把自己这个老子给绑了起来。他十分生气,宣布与儿子断绝关系;但是,当儿子有生命危险时,他还是和亲家冷先生一道去解救他。二儿子鹿兆海与白嘉轩的女儿白灵恋爱,他极力反对,却也无可奈何。鹿兆海死后,竟给他留下了一个孙子。按说这种野合而生的孩子,他是不会待见的,甚至是不会承认的,但是为了传宗接代,他还是很高兴的接受了现实。他十分好色贪杯,走到哪喝到哪,不仅周围村子里都有他的相好的,说不清关系的干儿子认了一大群,而且还和田小娥勾搭上了。他虽然垂涎于她的美色,却从心眼里看不起她。他极力把自己装扮成一个仁义的领导,却又和统治阶级一道来压迫自己的乡亲们。他将手中的权力看得很重,唯恐失去了。手中有了权力后,他就为所欲为,在白鹿原妄想一手遮天,同白嘉轩争出风头。买下了白孝文的房子,故意派人去拆掉,给白家人难堪。为了大儿子的事情,他稀里糊涂的入狱两年多,出来后越发把权力看得重了,少了还要,没有就争取。极力争权夺利的背后,是私心在膨胀。一旦手中有足够的权力了,他就得意忘形了。

田小娥,在小说中虽然算不上一个重量级的大人物,但却是读者心中一个永远难以愈合的伤口。她的父亲也是一个读书人,可到她出生后,家道已经衰落,十几岁时她就被迫嫁给了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举人为妾,过上了水深火热的日子。郭举人的大老婆容不下她,只把她当做是一个传宗接代的工具,致使她活的一没地位,二没尊严,三没幸福,十分难过。正在这时候,黑娃走进了她的生活。两个年轻人日久生情,最后走到了一起。被郭举人发现后,赶走黑娃,又把她休掉。黑娃追到她的娘家,带她回到了白鹿原,却又遭到了大家的白眼。黑娃与鹿兆鹏接触后,就起来反抗,闹农协,整劣绅,杀了一些人,得罪了许多人。后来,国民党势力反扑,黑娃只有远走他乡,而她却不能相随,因为他是为了革命。她独自睡在一孔破窑洞里,时常有人来骚扰,后来为了救黑娃,她被迫投进了鹿子霖的怀抱里。鹿子霖为了弄臭白嘉轩,就让她去勾搭白孝文,见到白孝文因为她从一个正人君子堕落成一个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她心里也很难过,她的公公鹿三更是怒火难捺,在一个夜晚,刺死了她。一个苦命的女子就这样匆匆的走了,生命的句号画得既不圆也不满,留下了一声声长叹飘荡在风起云涌的白鹿原上空。对她而言,嫁人意味着投进火坑,遇上黑娃,使她的冬天里升起了一轮太阳,可是这轮太阳眷顾她的时间实在是太少了。与黑娃在一起的那段日子,可以说是她一生中最开心的时候,可好景不长,闹农协以后,黑娃的处境越来越危险,最后被迫二人劳燕分飞。在众人的白眼和咒骂中,她度过了一个又一个难熬的夜,加上鹿子霖的威逼利诱,她被迫屈身于他。她就像一叶扁舟在变幻莫测的河流里随波浮沉,不知下一刻会到哪里,命运会如何。有人说,她是个淫娃荡妇,与人乱搞关系,这显然是不对的。因为她这不是乱搞关系。嫁给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头子,她有什么幸福可言,虽说是她主动接近黑娃的,可毕竟是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啊!这难道也有错吗?屈从于鹿子霖,主要是想让鹿子霖放黑娃一马,让黑娃回来跟她好好过日子,这也是她在努力争取自己的幸福啊!可是对于她这样的一个弱女子,能用什么来打动鹿子霖这样的色鬼呢?只有用自己那还算丰润的身子。这种情况下,她不这样做行吗?勾搭白孝文,完全是鹿子霖的主意,加上白嘉轩一直对她是置之死地而后快,她没有选择的余地。作为一个不幸而又有个性的女人,她得到了大家的同情和嗟叹,也使大家陷入了深深的思索之中。

小说除此之外,还成功塑造了许多人物形象。比如能掐会算、博古通今的朱先生,为人正直,学识渊博,恪守传统。得知小舅子白嘉轩种大烟,毫不犹豫地上去把苗子犁毁了。反正以后,不甘心失败的清朝大官纠集救兵来夺西安城,他只身前往劝退了大军,把和平送给了百姓。农民的畜生丢了,他可以算出来在哪里可以寻回来。为赈济百姓,他废寝忘食,为编印县志而四处奔走,为保全气节拴狗咬走乌鸦兵司令,自己死了还把活人算计了一番。爱民亲民,敢爱敢恨,能屈能伸。在对待伤风败俗的田小娥上,他极力反对为她立庙,让白嘉轩把她的骨殖焚烧后埋土里,在上面镇压一座塔。冷先生在小说中是个令人难忘的一位医生,医术高明,脾气古怪,对人从不多说话,但是说出的每句话都很富有哲理,使人不由得不服。他的脸看起来有点冷,但是心却很热。为了维持白鹿原的和平局面,他分别把俩女儿嫁给了白嘉轩和鹿子霖的儿子,调解两家的关系。为了救出入狱的女婿鹿兆鹏,他几乎花完了自己的所有积蓄,换回了女婿的命,可女婿却把他女儿甩了,与白灵走到了一起。白灵,是个极富个性的女孩子,自幼就举止非凡,长大后冲破家庭的牢笼,去追寻自己的梦想。与鹿兆海本是一对儿,可是后来俩人的信仰发生变化,道不同不相为谋,被迫分路扬镳。之后,又与鹿兆鹏走到一起,为共同的信念而努力。最后,因为党内整风运动,她稀里糊涂的就被杀了,成了政治斗争的牺牲品。黑娃,本是个贫苦子弟,出去做长工,领回来田小娥,又与鹿兆鹏闹农协,反抗压迫,失败后投奔国民革命家,战败后当了土匪,最后竟然“弃暗投明”,被国民党收编,敌人变成了朋友。他的一生,极具传奇色彩,与田小娥的爱情悲剧尤其令人难以释怀。在小说的前半部分,他干的风风火火,轰轰烈烈,可到了最后,竟然投降了最初他极力反对的阶级,而且还娶了个有文化的女人,回到祠堂,大张旗鼓的祭祀祖先,这与当年他冲破重重阻挠,与田小娥紧紧握住手荣辱与共,风雨同舟的情景截然相反,前后的表现判若两人,多少让人有些失望。我不明白,是他“成熟”了,还是时势造就了他的“觉悟”。不过后来,为了解放县城,他还是出力了。解放后,他成了副县长,但是由于以前的“劣迹”,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大拇指芒儿本是一个学徒,老实本分,后来与师父的女儿产生了恋情,被妒忌他们的二师兄给捅出去,那女孩被迫嫁人。嫁人后因为婚前已经破了身体,为丈夫所嫌弃和讽刺,她不堪受辱自杀而死,丈夫随后又娶新人。芒儿杀了二师兄和那个绝情寡义的丈夫后,被迫上山为匪。为了报复,他把那个丈夫新娶的女人抢来,供大家玩乐。鹿三,是黑娃的父亲,勤劳能干,憨厚,又任侠使义。闹农会时,飞贴传信,他曾是其中的主事者之一。见儿子领回个不干不净的女人,他十分生气,可儿子执意不肯听他的话,他也无可奈何,只好宣布不认他这个儿子。后来见田小娥把白孝文祸害的不轻,便去杀了自己的儿媳妇。

小说中有许多的经典片段,使人读后永远难以忘怀。比如鹿泰恒去请孙子回家那一段,就十分精彩。鹿兆鹏与冷先生的女儿结婚后,一直不愿意回家,弄得鹿家脸上很没面子,鹿子霖感到对不起自己的亲家。鹿兆鹏回乡当了校长以后,鹿子霖碍于面子,不得不来请儿子回家,可儿子就是不回去。无奈之下,只好让鹿泰恒来请自己的孙子回家。鹿泰恒在学校外大喊:“鹿校长哎——鹿校长!”把孙子喊出来,然后当众跪下,求他回家。一路上,他拄着拐杖在前吆喝:“行人回避!肃静!鹿校长鹿大人鹿兆鹏驾到——”把孙子弄得犹如芒刺在背。到家门口,他仍然大声吆喝:“咱们的校长回来咧!子霖哇!我把你当官的儿子求拜回来了,欢迎啊!”等大家都出来了,他一拐杖把孙子打倒在地:“真个还由了你了?”将鹿泰恒这个老头子刻画得淋漓尽致,很是动人。他将孙子嘲讽的满脸通红,无地自容,使孙子不得不跟他回家。当然了,小说的经典片段还有许多,正是在诸多经典片段的共同努力下,才诞生了这样一部精彩耐读的经典小说。

当你读完这部小说,你会逐渐明白:《白鹿原》当初之所以引起轰动,之所以荣获茅盾文学奖的原因了。它能引起轰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能获此大奖也是名至实归,当之无愧的。原因可以概括成俩字:经典!因为精彩,所以成为经典,因为经典,所以肯定精彩。

  

赶庙会

二月十九,据说是观音菩萨的寿诞,这前后持续几天的庙会使整个汝南城热闹非凡,平添了许多和气、瑞气和盛世气象。挤在人群中的我,不觉间又忆起了小时候在老家赶庙会的往事。

我们新蔡县韩集镇北街有座古庙,香火很好,最热闹的是农历二月初七、三月十五和四月十三的庙会期间,上香的络绎不绝。我虽然不信仰任何宗教,但也会被家长带去,给老神仙磕头。每当我抬头,总会看到那凶神恶煞似的神仙脸,令我既害怕又疑惑:人人都说神仙好,可为啥长得恁吓人啊?于是,赶紧磕头,然后与小伙伴们飞快地奔到街上,挤入潮水般的人流中去了。左看看,右看看,这各式各样的商品看得人眼花缭乱,恨不得把所有的好东西都买回家去。虽然每次赶会家长都会给个三毛五毛的零花钱,可这点儿钱又能买些啥?通常是在大街上转了一会儿,不知谁提议“咱去买啥啥啥吧”,于是便一起涌向小摊前,掏出身上所有的家当买了个烧饼或瓶汽水,还未等品出是个什么味儿,便早已全部到了肚子里。再见别人吃喝,心里总难免懊悔不已,心里暗暗发誓:下次一定慢慢地品味。可真到下次,又该故态复萌了。

上学后,再赶会就没有那么自由了。有时唱戏声顺风荡到我们的教室里,虽然声音不大,但是也总能把我们的心思摄走,让我们身在曹营心在汉。热切地渴盼放学的铃声敲响,以便可以往镇上奔去。学校对镇上逢会似乎也格外重视,为了满足大家的需求,把下午的三节课减为两节课,以便给大家一个去赶会的时间。每当放学铃响起,看吧!学生们像脱笼之鹄,欢快地飞奔而出,不约而同地向四里外的镇上跑去。因为我们村在镇子北边,学校南边,是由学校赶集的必经之路,所以我们不会急着往镇上奔,而是先回家,叫上等在家中的爸爸妈妈,让他们骑着车子带着我们去。这样一来,就算我们回家耽误了一些时间,可也总能赶在其他同学之前到达目的地。一到镇上,我们便会和爸爸妈妈分开,三五成群的去钻戏台,在戏台下看上面的演员打斗,若遇上文戏,我们则会毫不犹豫地离开,向南涌去。中心小学门外的大操场这几日是一年中最热闹的日子,杂技团、马戏团、歌舞团等均喜欢把场子立在这块空旷的土地上。听说中心小学的师生因此可以得到免费的入场票,算是对占用他们地方的补偿。想到这,我们都会羡慕不已:我们咋不是这学校的学生呢?有时候,家长也会很慷慨地带着我们买票去看杂技或马戏,至于被视为少儿不宜的歌舞,他们是从不让我们去看的。尽管如此,看到那些站在外边露着肚皮招揽客人的大姐姐时,我们也总会驻足观望,心想:这天还不是多暖和,你们不冷吗?当着恁些人的面儿,穿的恁少,你们不嫌赖吗?看你们的年纪也不大,家人咋就舍得让你们辍学出来干这活儿呢?

晚上,镇上也很热闹,尽管人比白天少得多。一般情况下,晚上七点左右,戏台上就该“咚咚”开了,灯戏开始上演了。成群结队的老人陆续从四周赶来,就着微弱的灯光去听戏。这时说他们听戏是再合适不过了,因为他们本来就已经老花眼了,这时灯光弱,加之有些老人来的晚些,挤不到前面,离戏台远,基本上看不成戏,只好听戏了。我们见大人们来虽然也闹着来,可玩不一会儿就会被睡意袭倒,尽管周围很热闹,噪音也不小,可我们一旦睡下,仿佛什么声音也吵不到,只一心做着纯真美好的梦儿。因此,怕耽误他们自己听戏,大人通常都是不乐意让我们跟着,可我们一旦知道他们要去听灯戏,说什么也要缠着:不让我去可以,你也别去了!

仔细算来,我已经有至少六年没有在家乡赶过庙会了。而今身在异乡的庙会里,我找到了一丝当年的影子。可仔细想想,就算现在置身于故乡的庙会里,怕再也难寻回当初的那份心情了,因为斗转星移,时过境迁,有些东西一旦失去,就再也无法追回。所以,为了明日少些叹息与遗憾,那就请珍惜你所拥有的现在吧!

  

上自习

早晨起来散步,路过双语学校门口,听见那熟悉悦耳的朗朗读书声传来,犹如阵阵清风款款吹进心底,使我不禁驻足,凝视那美妙声音产生的地方。至此,不由得又忆起了我学生时代上自习的情景。

从我虚岁8岁(实际年龄才6周岁零六个多月)入学以来,早自习便一直陪伴着我。才上学时,很不习惯上早自习,每天早晨都是被爸爸妈妈拉起来,迷迷糊糊地去跟着大孩子一起上学。夏天还好些,特别是到了冬天,顶着风雪而行,冻得通红的小手打着伞,穿着冰凉如铁的胶鞋,脚似乎早已冻僵麻木了,甚至于已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了。蹚着泥雪一路前行,虽然才二里地,但一到学校里也早已累得直喘。坐下,感到全身一股暖流升腾,汗水流了出来。因为窗户早已破烂了,塞上去的化肥袋子也不严实,寒风一吹,凉意令人发憷。那时的早自习大多是老师安排了背书任务后就走了,过一会儿回来抽人背。如果不会背,那你可就惨了,今儿早自习放学别人回家你就留在班里继续背书吧!因此,只要老师一下达背书命令,我们便会拼命地大声背诵,无论是谁也不愿意被老师留在班里,一是不光彩,二是肚子受不了,不让回家吃饭咋行啊!记得才上学不久有一次,我没有能把课文全部背下来,照例被留下来了,见其他人都走了,唯独剩下一个我,我心里既难受又害怕,“哇”一声哭了。见此,老师问:“你啥时候能会背?”我说:“我今儿个就能会背。”“那好,你先回家吧,上午上课前我还叫你背。”“好!”我立刻破涕为笑,兴冲冲地去追我的小伙伴去了。早饭后我来到教室,不顾其他人的吵闹,一心背那篇课文。预备铃响了,老师进了教室,让我当众背,我有些意外,但还是勉强背下来了。不料老师竟说了句:“齐盼盼同学进步很大,值得大家学习,让我们来为他鼓鼓掌吧!”并带头鼓掌。听到这一片温暖的掌声,我一下子傻了。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件事,因为它有着足以让我感动一生的力量。

上了初中后,不仅有早自习,还多了个夜自习,给我的学校生活丰富了许多。那时候天不亮,同村的学生便扯着嗓子喊开了,弄得本来在寂静中沉睡的村子一下子热闹起来:鸡鸣了,狗叫了,灯火次第亮了,人相继出来了。聚齐后,骑着自行车往南赶,雾气很重,不一会儿头发就全湿了。路两边的庄稼隐约可见,更远处的村庄却是不得见。顺着柏油路前奔,大家有说有笑,倒也不显得路途多远,行程多难,更不会感到害怕和孤单。到了学校,教室的门还没开,因为我们来得早,通常要等个三二十分钟后老师才会来。进班后便开始读书,不仅语文英语要读,就是政史地也要背,一节课总是还没来得及把各科功课读一遍,放学铃就响了,令人意犹未尽。那时候背书虽已经不像以前那样抽着背了,也不留人在教室里不让吃饭了,可还是很严的,至少不会背书得把课文抄它个几遍。上晚自习大多是做作业和练习题,有时还考试,或者老师讲题,最让人开心的是开班会。特别是在初一时,班主任喜欢把班会安排在夜自习开,让大家讨论问题,各抒己见,畅所欲言,有时还让人表演节目,很是有趣。

到了教育学院后,早自习上的很有限。有那么一段时间,天天上早自习,起来稍晚一会儿,连洗脸的地儿都没有了,全被别人占了。所以,要么起来早点,要么起来晚些,错过高峰期才能顺利洗漱。奔到教室里,赶紧拿出来书来读,读的最多的是语文、英语和专业课,还有普通话课本。一节早自习四十分钟很快过去,让人才找到感觉又迅速地结束了,很是遗憾。后来不知为何早自习不统一上了,谁愿上谁上,不愿意也不勉强。尽管如此,我每天仍起来很早,先到教室里读会儿书,之后再去吃饭。夜自习一节课90分钟,很过瘾。大多情况下是写作业,作业写完就看书,后来又看根据名著改编拍的影视片。特别是到了最后一个学期,几乎每个夜自习都是看影视剧,外国名著改编的看完了,就看本国名著改编的,甚至连被人看了无数遍的《西游记》也在课堂上放开了,后来更离谱了,看起了国产大片和韩剧。我对此滥看之事很是反感,曾找老师建议找点像样的好片儿,甚至自愿贡献出我收藏多年的根据古典名著改编的经典戏曲电影,可同学们却不买账,令我既疑惑又生气。

后来到学校里去实习,尽管教的是小学,但是因为是封闭式管理,也得上早晚自习。早上五点半准时起来,无论刮风还是下雪都如此,到寝室里去把孩子们唤醒,领着他们进教室里读书。因为一个班也就那么二三十个人,所以我基本上是让他们挨个儿到我跟前背诵。刚开始,不会背的,我也留他们在教室里不准吃饭,过一段时间后见他们读书时都很认真,也就不忍心再饿这些孩子了。晚自习时,通常也是给孩子们布置些作业,我坐在讲台上备课。经常下去走走,解决学生们遇到的问题。有时为了调剂一下学习生活,也开班会,让大家讨论问题,或者让他们表演节目。每当这时,孩子们的脸上总挂满喜悦的表情,而听到他们的笑声,看到他们的笑颜,感到他们的欢乐也传染给了我,在我的内心深处总会涌起一股甜滋滋的暖流。

想想过去,再看看目前,我心中生出一股浓烈的沧桑之感。多么美好的年代啊!可惜都已经别我而去,没有好好珍惜你,是我的过失,也是无法填充的缺憾和难以消解的遗憾。可仔细一想,你也并没有离我远去,至少在我的记忆里,你永远都是那么美,那么真,那么亲,那么近。

  

别了,一个花儿般的梦

又要到了离别的时候,我真的很郁闷,很难受,很困惑,很无奈。其实,我认为自己是一个最喜欢一直做某项工作的人,一干就一直干下去,一直到老才好。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现实老是与我开玩笑,让我做起事情来老是有始无终,虎头蛇尾,没能给出自己一个满意的答复,也没能让人家满意。离别,我虽然经历的不多,可是其中的滋味我确实已经受够了,烦透了。

2010年初,我离开了执教半年的科达中学,心里很不是滋味,可是不走又不行,非走不可,这是我所不能左右的。想着与自己朝夕相伴六个月的学生从此将与自己天各一方了,这种苦痛别提有多难受了。曾经他们惹我生气的事情早已经被不舍的风刮跑了,劳累似乎也已经隐匿起来,只有无限的惆怅,无尽的痛伤,在撕搏着我的心,使我欲罢不能。那些孩子是我的第一批学生,也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孩子,他们虽然只有八九岁,可是都很有个性,那么的可爱,心灵纯洁的宛若一片白练,一点尘灰也没有。虽然,他们惹我生气过,使我难受过,也一度使我想放弃他们远走高飞,可是人心都是肉长的,和他们在一起,我感到很惬意,很高兴,很自在。无拘无束的日子,虽苦也是甜的,多么的快活啊!能歌善舞的有,活蹦乱跳的有,聪慧异常的有,文静可爱的有,当然了,特别淘气的也有。他们虽然小,可是知道的并不少,曾经一个孩子问我:“老师,你女朋友是干啥的?咋不见她来找你玩啊?”我当时很奇怪:一个九岁的孩子竟然连这大人间的事都知道,难道说现在的孩子都是这么早熟吗?我敷衍说:“我还没有呢?”她却说了句:“你咋不追俺××老师呀?我们都认为你们可般配。”我的脸立刻红了。这孩子不得了啊!竟然如此关心老师,确实很不错啊!可爱的孩子!没想到,我的这点事儿他们竟然也记挂在心,真是没白疼他们。他们几乎不怕我,下课了都围着我问这问那,非拉着我去和他们玩,我回到了早已远去的童年时代。那段日子真的好开心啊!

201031日,我来到了我的母校——韩集镇何庄小学开始了新的实习生活。教的是五年级语文,这课上学期是校长的,我来以后,他就让给我教,然后自己就专心去开车拉沙子挣钱去了。老实说,才来到这里,看见这些孩子就让我想起了我以前的学生,心里很难受,很别扭,甚至不想教他们,因为他们毕竟不是我的那些孩子。我还是想我的那些学生,可是再也回不到以前的那个课堂里了。浑浑噩噩地教着,直到一次作文,我看到了一个学生写的有关我的作文后,我的思想彻底换了天地。那是一个女孩子,写的是我提问题让她回答,她当时没有回答出来,我就直接让她坐下去了:“坐下再好好想想吧!”就这样一个极小的事情,让她记住了我的好。她在作文里说:从没见过恁好的老师,回答问题答不上来既不批评,也不处罚,就这样让坐下了。这样的老师真的是太好了!老师,俺们喜欢您!我看后心里酸酸的,真的很酸苦!就这样的一件小事让她感动得如此,还值得拿出来写写,这算什么事吗?这是老师该做的嘛!你回答不上来问题,我不让你坐下,难道还非得批评你一顿,或者处罚你一下?这到底是老师做的太好,还是我们的教育出现了问题?孩子啊!我想是老师做错了,做错了!学生本就是来学习的,如果啥都会了还来学啥,答不上来问题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当老师的,当你的学生答不上问题,为什么非要责怪学生呢?为什么不问问自己有哪些地方做得不够好,才使学生们不会了?把所有的过错都推给孩子,还要处罚孩子,这是老师该做的事情吗?我惭愧啊!孩子们,老师做错了!你们不会,答不上问题乃是老师教学的失败啊!如果老师教的周到,面面俱到,称得上是一个优秀的老师,那么你能不会的东西,答不上的问题肯定少得多啊!这是老师的错!我愧对你们,我的孩子们!从此后,我就开始好好教我的学生,不仅是书本上的知识,课外的知识也教了不少,趁新《三国》热播,我把曹操的《短歌行》教给了孩子们,而且他们大多都会背会默写了。其他的诸如《诗经》中的名篇、《三字经》等也教了一些,特别是《三字经》,我花了一周时间全教给了他们,而且要求他们一定要会背下来。通过我们的努力,大家的精神面貌好多了,学习的劲头也提上去了,我也越教越有劲了。这学期,有一次镇里竞赛考试,我们班的葛星同学取得了全镇第一名的好成绩,很是令人骄傲。后来,由于招教考试的屡战屡败,我也无心教书了,经过一位恩师的介绍,来到了这汝南城,我的心确实碎了。孩子们的读书声只能在梦里听了。周围有个双语学校,我时常到那里走走,每到那里,心里就很不舒服,想起自己的学生,想起自己的那些往事,真的好想再回到校园里,为孩子们再上一节课,与他们再玩笑一番,高兴一场。可是,如果不到这里走走就更难受,总觉得缺少些什么似的,心里空落落的。

初到这里,我真的很想永远都在这里干,干一辈子算了。可是,等了一天又一天,一个月又一个月,一年又一年,公司的地还没有着落,领导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但又一筹莫展。时光如流水般逝去,事情也没个长短,就这样一直拖下来了。事业上无成,经济上也就困顿,一个月千把块钱,够干什么花?一身衣服买下,工资就没了。再省也攒不住钱,往往这个月还没过完,手里的钱早已经花干了。穷的没法,家人乱说,儿子也埋怨我,真的好难受啊!同事们也说不行,我不能再于此耗下去了,耗不起了,孩子都大了。是啊!孩子都大了,真的耗不起了,可怜的工资,可怜的前途。征地征不过来,事业无成,经济上就别想翻身,这如何是好?忍受了一年多的寂苦,终于受够了!几个朋友说:老齐,你该挪挪窝了,屁股下都长草了。是啊!不能再在这里了,该走了。可是,走,又有些舍不得。舍不得这里的人,这里的房子,甚至这里的一草一木。因为,我在这里已经五百个日日夜夜了,一切都是那么熟悉,那么真切,那么令人留恋。可是,不走又不行,这里真的没什么奔头,看不到前途在哪里。我不想一直换地方,可是这里不换又不行。不过下一步走好走不好,又不是我能判知的。现在的我只有这样一步步走下去了。无论未来是喜是悲,都要坚持下去。班主任宋哥说:“老齐,你该为下一代努力了!”是啊!什么不为,也得为孩子拼搏吧!既然结婚生子了,那就要负起责任,有所担当。我必须努力,因为已经没有退路了。我需要这个钱,需要挣钱来养家糊口。男人啊!你要站起来!你的肩上很重啊!你不能马虎,不能苟且,不能后退,只有咬紧牙关往前拼命冲,走过了最泥泞的小土路,光明大道也就到了眼前。

又要离别了,我的心里真的很难受,很别扭,很不舍。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孩子大了,我得养啊!父母老了,我得伺候啊!我必须扛起重担,尽管我的肩膀还很稚嫩,可是我必须扛下去,因为没有人可以替我受这种苦累。一个男人,必须受罪,才能成熟,才能长大,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什么最磨练人?没有二话,只有苦难。能挺下来的,就成功了,否则就是失败者。离别很苦,可是正是苦,才能历练人的心智,考验人的心志和意志。别了,卉秀!尽管你这朵花还没正式播下种子,可是要记得我曾伴着你走过一程啊!这一程,虽然我出力不多,没有什么功劳,可是我毕竟在此苦苦守候你整整一年半啊!一年多来,我是无时不在盼着你长大,可是一直到现在还没见到你出土发芽。我知道,这不是我们的错,我们也压根左右不了。希望你在不久的将来能长大,发芽,开出绚丽的花朵来。到时候,最好能在我的梦里也开一朵永远不会凋败的花,伴着我入眠,让它永远和我在一起。

别离苦,真的很苦!虽不忍道别,可是又不得不告别。今夜,就让我们在浓浓的夜色里告别吧!别了,卉秀!别了,我的花朵!别了,我的花朵般美好的梦儿!未来无论有多少风雨,请你都要记得我,记得我曾在你的人生中驻足,你曾在我的生命里停留,记住我们的这份缘分。珍重,我的朋友,我的梦!

2012112日于汝南城

  

故乡上空的炊烟

提上行囊,迈开步伐,又要告别这生我养我的地方。每走一步,心就被痛楚折磨增加些许沉重的力量。在家的时候总嫌无聊与乏味,一心要离开她展翅飞翔;可如今真要离开,心里却有一种难以言白的失落与凄凉,苦的惆怅,酸的神伤,总想大哭一场。

看看足下的土地,还是那么熟悉,那么值得思绪驰荡,那么令人黯然神伤。我蹲下,抚摸了一把枯草败叶,它们已经不再是往日的平凡甚至可恶,而让我感到分外的亲切,十分的留恋,我从心底深处爱上了它们,仿佛它们就是我的亲人,我的兄弟姐妹。我再也不忍心抬起脚去践踏它们,再也不忍心露出笑容去取笑它们,而是有一种想抱抱它们的冲动。

回首再看看那熟悉的村庄,已经没有了春节前后唢呐声的飞扬,没有了那热闹快活的空气,也没有了来来往往赶集的乡亲们,只有几座粉色白的楼房,也已经是人去楼空,成了摆设的空壳子。柏油路两旁的白杨,虽然是林子,然而秃秃无枝叶,丝毫没有春的气息,树与树之间默然相对,没有一丝生气,更给人增添些许孤寒的力量。

回想过年前后的那些日子,走亲访友,平时难得一见的亲戚朋友,几多亲热,几多欢颜,几多憨实的问候,温暖着我们的心田。有时候我们还可以放放鞭炮,玩玩雪,拾起童年的玩具,寻回曾经的儿歌。可如今,亲友为生计四处奔波,我也要别家远客,那原本就脆弱孤寂的心更加伤感,任苦烦的泪水屈曲回环,对着我至亲至爱的村庄放肆奔流。站在这,虽然离家不远,但是一看行李,顿感与家有千里万里之遥,禁不住心中忧翻苦腾,痛滚愁涌。我的双眼已经潮了,模糊了。我鼓足了勇气调头飞奔,刚刚几步却又停下,把头转回来,心在疼,身在抖,泪在流,情在伤。

猛然间抬头,看见从村里窜出缕缕炊烟,排空直上,我不由得擦干泪眼,睁大了原本恹困迷茫的双眼:那炊烟虽然飘在空中,也逐渐离开了村庄,但是它的后继者不绝,有的还停留在村子里,缓缓走向了生命的终结。它虽走了,但还有无数的“它”仍然没有走,尽管以后还要走,可是还会有“它们”来继承。走了,心还在牵挂,还在挂念着烟囱;别了,心还在想念着生养自己的家啊!

由此,我的心顿时豁然开朗:炊烟与我是多么的相似啊!虽然都离开了生养自己的地方,可心却永远与家乡拴在一起,因为家乡有我们的牵挂,有我们的梦想,有我们的爹娘,有我们的根啊!

  

《古炉》读后感

看完《古炉》,心里一直很不平静,就如读贾平凹先生的其它作品一样难以释怀。说老实话,读《古炉》之前,我对它就十分期待,十分看好,因为它的作者贾平凹先生的写作能力我一直是深信不疑的,从初中时代读他的《古堡》、《鸡窝洼人家》、《腊月·正月》,到后来的《浮躁》、《废都》、《白夜》,到近年的《我是农民》、《病相报告》、《秦腔》、《高兴》,再到眼前的《古炉》,他这种苦行僧似的的创作,感动了多少人,温暖了多少人,他的作品三十多年来又整整影响了多少人,安妥了多少人的灵魂,陪伴了多少人读破了一个又一个孤寂的夜晚。他很勤奋,也很努力,更争气,他的作品一直没有令大多数人失望,而是越来越受到了大家的认可与肯定,在当今中国甚至世界文坛,都有他的一席之地。我十分敬重他的作品如同敬重他本人一样。在他众多的作品中,我尤其偏爱并推崇那些农村题材的作品。因为我与他一样都是农民的儿子,在农村生活了许多年,对农村生活熟悉,读着倍感亲切,容易感受到作品中散发出的浓郁的生活气息和地方特色。尽管我们两省相邻,但是毕竟一个在西北的陕西,一个在中原的河南,家乡生活大有不同,但是却有许多相通之处。我常在他的作品中看到了我的家乡农村生活的影子,感到它距我很近,几乎触手可及。有时候甚至感到他写的不仅是他的生活体验,也是我的农村生活。每有会意之时,我心里都会感到很欣慰,很兴奋,很受用。所以,对于他的作品和他,我都比较关注,他的作品我一般都会抽时间认真品读,在读的时候去寻回那一份久违的感动,那一份飘远的静谧,那一份远去的欣喜。

《古炉》是他历经四年时间打造出的长篇巨制,也是他首次以小说的形式大胆直逼20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的中国最大的运动——文化大革命在基层农村的开始、发展、高潮、结束的全过程。古炉,是一个偏远闭塞但又山清水秀、民风比较淳朴的村子,村民世代以烧瓷为业。运动开始前,这里的人们虽然贫穷麻木,斗气使恨,夜、朱两姓族人有些矛盾,但是总体上来看,还是相安无事的。这里的人们那么安详地度日,与世无争,过着那种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温馨生活。可是运动一开始,一切都乱了!支书朱大柜被打成了走资派,朱姓人失势,夜霸槽——一个过去一直被村里人视为游手好闲的年轻人造反夺权,成立了榔头队,实际上掌握了村里的大权。为了树威,也为了报复,他开始整人,特别是朱姓人,这引起了朱姓人的强烈不满,他们也成立了造反组织——红大刀,与榔头队对立。这样一来,村里人就被划分成了三股势力:以朱姓人为首的红大刀,以夜姓人为首的榔头队,还有以守灯、善人、狗尿苔为首的四类分子。而又尤以两个造反组织之间的斗争酷烈,先是暗自较劲,后是出口谩骂,再后来大打出手,最后发生武斗,势不两立,有你没我。两派斗争一会儿是东风压倒西风,一会儿是西风压倒东风,一派得势,另一派的成员及亲友就遭殃,在劫难逃。等这一派再得势了,便会变本加厉的整治另一派以泄愤。本来是一个村子的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乡里乡亲,竟在运动中成了互不相容、欲置对方死地而后快的宿敌,想尽一切办法打击对方,铲除对方。最后两派两败俱伤,一个原本好好的村子被弄得支离破碎,许多家庭消失了。

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在这部小说中,选取了一个贯穿全书的十二三岁的少年狗尿苔作为主人公,把他塑造的非常成功。狗尿苔是被婆捡回来的,没爹没娘,却从小因为“爷爷”被国民党抓了壮丁到台湾而沦为四类分子,颇受歧视。他也有自知之明,想尽一切办法讨好大家,希望大家对他也能好一些。可无论他再怎么与人家套近乎,再怎么努力“改过自新”,大多数人还是戴着有色眼镜看他。他很自卑,但是并没有失去作为一个孩子的快乐。他听别人的话,甘受别人奚落,也不是一味的逆来顺受,有时候暗自报仇。比如有一次水皮叫他去自己自留地里掰嫩玉米供演员们吃,他很生气,因为玉米很嫩,还不带吃的时候,再说他和婆祖孙俩还舍不得吃,怎么能拿来那么多给人家吃呢?水皮真是太自私了!他就和牛铃一起跑到水皮家自留地掰来玉米给水皮送去,而且还偷着多掰几个留着他们自己吃。他之所以热乎霸槽,是因为霸槽与人家不一样,霸槽不歧视他是四类分子,他恨秃子金是因为秃子金爱欺负他。他能闻到一种奇异的气味,一闻到就会出事儿。他还可以和大自然万物对话,与他们交流。两大派明争暗斗时,他谁也不得罪,哪一派也不参与,但又常被他们利用。他很热心,很善良,支书被拉到镇上去“学习”,支书老婆不敢央求别人去看他,只好找到他,他想方设法完成了任务。杏开与霸槽恋爱,气病了她大满盆,无奈何只好让狗尿苔传书信,狗尿苔虽然不甘不愿,但是一想论辈分自己还是杏开的叔叔,还是暗地里帮了忙。后来霸槽与杏开闹别扭,狗尿苔很不满,几乎与霸槽闹开了。跟后的孩子撞上了他做干爹,他虽然也不情愿,但是对他的干儿子还是挺像回事儿的。看到被打伤的所谓阶级敌人时,他也很难过,但是一到又该批斗谁了,他又赶忙跑去看热闹,瞎起哄。作者也承认狗尿苔身上有他的影子,特别是我读到狗尿苔到镇上捎着东西去看支书,支书没有吃肉,而是让他带回去时,立刻使我想到了作者在《我是农民》里写到的,他去看蹲牛棚的父亲时的情景。那时也是他为父亲带去了肉,可是父亲也没有吃,让他带回去。我能感受到作者当时的心情,所以在写狗尿苔为支书送东西这一节格外令人感动,感到十分真切。加上作者当时的年龄与狗尿苔差不多,所以作者有了更深切的体验,写的时候也格外动人。由狗尿苔又极易使人想到《秦腔》中的张引生,他也是个贯穿整部小说的人物,他比狗尿苔大,精神有些不正常,生活贫困,唯一支撑他生存意志的便是他对白雪强烈而又执着的爱。爱到什么程度呢?哪个男人多看白雪一眼,他就会很生气,甚至瞅机会报复。但是,不幸的是白雪后来嫁给了夏风,更令他受不了的是白雪结婚后竟然跟着夏风住到了城里,从此连见面都难。苦苦盼着心爱的人儿,这种苦非一般人所能承受,他失去了生活的动力。后来白雪夫妇又回到了家乡,但是他却不能接近她,令他更加痛苦。后来他竟偷了她的内衣,想以此来安慰自己,安妥自己的灵魂,打发孤凄的漫漫长夜。不了被人发现,他感到自己对不起白雪,负罪感像热血一样鼓胀,他亲手割去了他认为是罪恶源头的生命之根。同是生活在社会底层,同是被人歧视的人,同是可怜的人,但是狗尿苔似乎比张引生幸运一些,因为他毕竟年龄小,思想压力和生活压力小得多,而张引生却是个很要面子却又不得不把脸面撕下来踩在脚下的人。《古炉》用一双孩子的眼睛去看这场运动,既真切又清楚,给人留下无尽的思考空间,这是作者匠心独运的安排。

除此之外,作者在这部小说中还成功地塑造了许多鲜活的人物形象。如蚕婆,他是狗尿苔的奶奶,一个苦命的女人,无儿无女,丈夫又在解放前被抓了壮丁,作为四类分子,她处处慎言慎行,不多说话。她爱自己的孙子,生怕他会出什么事,就经常见一些强悍的动物叫他带在身上保佑他。狗尿苔一做错事或者说错话,她都第一时间出面请求人家化解矛盾。别人有什么难处,她都十分卖力地帮助。支书朱大柜原本是古炉的当权者,十几年来说一不二,会玩政治手腕,但是凡事又总能照顾到大多数人的利益,虽有私心,可也总以大局为重。霸槽要夺权,他开始强烈反对,但是当一切无法挽回之时,又赶紧去承认错误,却被打到。历尽苦难与屈辱,但是他隐忍活下去,等待春风又度的那一天。霸槽,最初在村里是个人见人恨的被视为不务正业的愤青,为人所不屑,巴望着发生什么大事情,打乱这他认为不公平的社会。造反后,他很讲谋略,很有野心,斗志旺盛,一心想做大官。他与杏开的爱情,开始他还很在乎,可是后来认为还是事业为重,做了官还能娶不到好女人?但是见到杏开,一种负罪感又袭满了他的心头,心里很纠结。杏开,一个很纯真的乡村女孩子,为了爱情,即使气病了父亲,也要追求自己的幸福,一心爱着霸槽,可是他竟然冷落她。孩子出生不久,霸槽被处决了,他们成了孤儿寡母,甜蜜的梦被残酷的现实击个粉碎。迷糊,是个寡汉条子,与人争强好胜,使气用狠,但是又愚昧无知,一心跟着霸槽闹革命造反,干了不少坏事,希望天天造反,文化革命永远不要结束,因为造反可以吃饱肚子,也让他感到很威风。他打死过人,后来又被别人打死,成了牺牲品。秃子金,原本生活很安详,自从女人半香与天布的奸情败露后,天天在家与妻子斗,在外与红大刀的人斗,也懒得劳动了,对霸槽忠心耿耿,后来抢着为霸槽收尸。磨子,当上队长后,一心干好,可不料榔头队造反后,他这个队长被架空,遂纠集朱姓的人成立了与榔头队针锋相对的造反组织——红大刀。仇人麻子黑越狱后,趁乱潜回村子杀伤了他,后来被天布、灶火救走,继续造反。善人,本是个出家人,后被迫还俗,他以说病为业,力图维护传统的伦理纲常,使天下归于“有道”。后来他被作为封建思想的残余势力挨批斗,他也不怨不怒。最后他以自焚来结束了自己的一生。他是乡村的智者,代表着传统伦理思想的维护与继承发扬者,但是在当时那个时期,他的苦心与夙愿也只能化为一堆灰。

作者在这部书里娓娓而谈,用生活的细节来生动地全景式地展现于人目前一幅幅文革时期的乡村风情图。对于我这个80后来说,文革好像距我很远,历史书上讲的和父辈、祖父辈讲的又让我不乐意接受,对于它,我一直很好奇,也很困惑,一直想去接近,但又无法抵达,尽管这方面的书籍和影视剧不是太少。今日,掩上《古炉》,我感受到了文革的真切,感到自己也好像与作者一起回到了那个风风火火的年代,经历了一场旷古罕见的运动,我很庆幸,很兴奋,也很伤感。这本小说中虽有令人忍俊不禁的情节,但是笑着笑着往往最后笑出了叹息声。如果你与我一样没有赶上那场运动,也想感受一下真实的文革,不妨读读此书;如果你亲身经历了那场运动,也不妨读读此书,重新拾起那段似乎已该被时光尘封的记忆,重温那段轰轰烈烈而又使国人挥之不去、感到痛苦与无奈、惋惜的历史。

那场运动已经过去,逐渐走进人们记忆的深处,被历史的尘土所掩埋,而留在人们心灵底处,的伤口也正逐渐愈合。重温那段历史,就不仅仅是回顾和回味,而更重要的是以往事为鉴,记住伤疤曾经的痛,从此以后远离和避免类似的伤害的侵袭。最好坐在这样一个静寂的晚上,任凉风挤进窗子乱了头发,细雨在窗外轻声叹息,独在灯下,品读着《古炉》,任思绪拉得又细又长,与窗外的叹息声相和,演奏着一曲悠长深远的协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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